第八章 法考進行時(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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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開始前半個小時考生入場,驗過身份,除了一張准考證可以帶進去,其餘私人物品都要放到隔絕訊號的櫃子裡,流程極為嚴格,杜絕了所有作弊的可能性。
每一個透過法考的學子,那都是從戰場中殺出來的!
張正義雖然極為鄙夷李傑跟那個金絲眼鏡一身泥骨頭爛肉,但是也不得不承認,那二人絕對是下過苦功夫,吃過真苦楚的。
張正義走了這一遍流程,心中更是驚歎,龍國對法考的重視,當真是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了!
一個約莫五十平米的考場,居然只是一個三十名考生的考場,而且竟然有十名監考人員!
而且密密麻麻的監控絕對能讓密恐患者頭皮發麻,據說這監控連考生臉上的毛孔都看的一清二楚!
而且每個考生的左、右、前都有隔板,考生只露出後背,方便監考人員巡視與檢視情況。
入場之後,根據座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別說偷窺你旁邊考生的顯示器螢幕了,就連你旁邊坐的是誰、是男是女你都不知道!
想上廁所,可以,監考人員永相隨,風裡雨裡也願陪!
一句話,考生不可能離開監考人員的視線!
考試時間到。
題目開始載入,張正義深呼吸,長舒了一口氣,定睛望向螢幕上的第一個題目。
“狂徒張三欲殺公民李四。
然此人極為狡詐,又略通法律知識,知曉故意殺人,自己定然難逃罪責,免不得受到法律制裁,難逃故意殺人罪責——死刑。
故其陰險設計,暗藏利刃,引公民李四至一無監控錄影的僻靜處,言說,‘我與你妻子火熱,今日卻是要告訴你,我早就送了你一頂大大的而且顏色十分自然的帽子,只是你這個蠢貨一直被矇在鼓裡罷了!’
李四大怒,身為正常的男人,如何忍得了這口氣?當即抓起一塊磚頭,便要攻擊張三!
張三早有準備,側身避過李四一擊,然後從兜中掏出利刃,一刀捅中李四胸腔,刺破心臟,致使李四一擊致命!
張三大喜,打電話給警視廳,言說李四欲打殺自己,自己持刀正當防衛期間,一刀將李四刺死!
警視廳警官帶警員接警後忙到達現場,先將張三羈押,然後調查現場,發現現場無監控錄影,但是李四手中確實有一塊磚頭。
且根據法醫判斷,按照李四的死亡現場看,確實是李四持磚頭攻擊在先。
警視廳警員對張三進行審訊,張三一口咬定是李四突然發瘋,拿起磚頭來就要砸他,想致他於死地!
警視廳透過走訪售賣利刃商家,以及查詢附近監控等多種途徑,發現張三多次踩點,且有意購買利刃,察覺到其中蹊蹺,經過審訊,終於查清真相,是以向審判院提起公訴。
試問,依據龍國法律,對於張三的行為,應當如何審判?”
選項一共有個,法考的選擇題都是多選。
“A.張三屬於正當防衛
B.張三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
C.張三屬於利用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
D. 張三雖然屬於故意殺人,但是張三的行為在法律框架之內,這屬於立法缺失,是以不能對張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只能判決張三無罪。
E.張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
這就是第一題,而這樣的題還有三百個,且每一個考生需要在四個小時內做對三百題中的一百八十道題才能算透過法考!
張正義將題目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心中便有了答案,滑鼠輕點,選擇B、E兩項之後飛快的點選“下一題”。
整個考場一片緊張,不少考生看了第一題便緊張的哆嗦發顫,甚至還有的考生碰到不會的題直接腦袋發懵,滿腦放空,哆哆嗦嗦的不知如何是好。
張正義覺得第一題這種題還算是簡單,只要讀一遍題,基本上就有了判斷,可以直接在選項中將答案選出來而不必糾結。
每一道題的本質其實就是考察法條,但是法條出題不可避免的跟實務相關聯,融會貫通了《銅勳律師實務手冊》的張正義越做越有感覺,很快沉浸其中,遊刃有餘的滑鼠輕點便能將答案選出來!
八點到十二點,連續考四個小時,期間還有人絕望的尿了褲子,鬧出了一陣笑話,有不少注意力不集中的考生當即被打擾,而張正義則心無旁騖,一門心思做題!
法考以題量大、難度高著名,總分三百分,一百八十分算作透過,而知名的律所有兩百分以上法考成績的要求!
法考分數越高,說明一個人的學習能力越強,能從側面證明一個人的記憶力與領悟力點數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