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浠有些好笑地看著老闆,“那我不要了?”

“別、別呀!”老闆一下子回神,連忙接過銀票收好去取櫃檯裡放著的地契和房契。“都在這兒了,你收好了可千萬別丟了。”

說著又擬了一張契約,註明自己是賣方,寫好賣出合同之後自己親自畫押簽字,證明房契地契已經不屬於自己了。

林浠掂量著手裡三張薄薄的紙,十分懷疑它的法律效益。

交接流程走完,這一塊地方徹底是屬於林浠的了。

林浠將門鎖好帶著小寶去買東西,她計劃開一間小醫館,地方不用太好,想治病的人自然會想方設法找到辦法過來。

身為南月村出手最闊綽的人,林浠也知道買東西要講價,越是繁榮的地方物品的虛價就越高。

“這肋排多少錢?”林浠領著小寶找到一家還開著的肉鋪挑肉,看來看去還是覺得排骨比較好吃。

此時客人少,肉鋪老闆正在一邊的磨刀石上磨刀,聞言頭也不抬道:“八文錢一斤。”

肉是十文,這裡沒有肉類好不好吃的說法,只知道肉肯定要比骨頭貴,帶著骨頭並沒什麼油水的肋排並不討喜,所以反而便宜一些。

“五文,我全都要了。”林浠看著肉還是很新鮮的,十分滿意的給出了自己能接受的價格。

老闆又看了她一眼,見是個年輕女人便猜想她只是隨便說說,並不怎麼會講價,便道:“最低六文。”

“五文。”林浠買不改色重複了一遍,無所畏懼地回擊老闆的視線。

“不賣我就走。”

老闆面無表情的臉忽然笑了,有些稀奇地看著林浠:“你這個小丫頭好不好意思啊,砍價這麼狠的!”

“好意思啊。”林浠回敬一張笑臉。

“都要?”

“都要!”

本來只想買幾根排骨回去給程俊熬湯喝,但是林浠想著來都來了,不如多買點給家裡人都嚐嚐,於是她生生扛著兩扇肋排回了洞龍村。

其實林浠能感知到洞龍村的地界裡是有許多小動物的,根本不用花錢出來買,最主要的是外邊的東西沒有山裡的野味品質好。所以林浠的目標主要是買一點調味品回去改善一下食物的味道。

走到半路的時候林浠察覺到小寶的步伐不那麼活躍了,喘氣也有些粗,“小寶是不是累了?孃親抱你吧。”

說著彎腰就要將小寶抱起來,林小寶卻扭頭躲開,“不,我不累,我能走回去,孃親背的東西那麼重肯定很累!”

“我可以自己走。”林小寶說著眨巴著大眼睛看向林浠,“孃親,你累不累,累了我們可以歇息一會兒再走的。”

喲,小小年紀還知道心疼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