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喜歡她,便可以傷害她,就因為她漂亮,他便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就因為她善良,所以她要原諒他的行為,更要體諒他的苦衷?

呵,什麼玩意?

憎恨某人,嫉妒某人,厭棄某人,尚且不能憑著這些個人情緒便去傷害他人的人身權利,何況打著所謂的“喜歡”旗號?

沒有任何一種旗號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做出傷害他人身體,損害他人尊嚴的行為。

突遭打擊,心境即將崩潰的表姐被王若鈺這般不要臉的言論給氣得重新振作了起來。

不振作,難不成要順著王若鈺的意,去原諒那個可惡的人,以自己的委曲求全成全某些人眼中的“大團圓結局”?

不好意思,或許聖人做得到,但她做不到,永遠都做不到。

且若不順著王若鈺的意思,大度的原諒,便是心胸狹窄,不善不良,那她索性認了惡毒女人這個標籤!

見王若鈺還要再說,表姐直接下了逐客令,怕再糾纏下去,她會忍不住動手打王若鈺。

在表姐的強烈要求下,王若鈺不甘心的走了,回到家後,跟王父吐槽表姐一點都不善良,虧得親戚朋友誇表姐好。

換做她,肯定會與一切仇怨和解,做一個心胸寬廣,有容人之量的人。

王父點頭,安撫了女兒兩句,便上樓開網路會議了。

寧蕭站在一旁,聽王若鈺自言自語的抱怨表姐這個不好那個不好,只覺得眼疼耳辣,不怪得天道會棄了她和樂思淳。

講真的,寫這部小說的作者究竟抱著怎樣的心情設計了這麼奇葩的男女主,難不成現實世界裡,作者就是那樣的人?

一陣惡寒襲來,叫寧蕭噁心的搓了搓手臂,見王若鈺上樓回房,便跟了過去,他得想個更適合她的劇本,好開始這場遊戲。

原劇情裡,在王若鈺鍥而不捨的勸說下,終於把表姐逼得跳了樓,好在被搶救回來了。

而後,表姐被父母帶去靠近海邊的城市靜養,遠離這一切,更徹底的斷了和王家的聯絡。

那個試圖侵害他們女兒未遂的畜生,則交給了法律來裁決,就這,王若鈺還同情對方,覺得表姐一家太不近人情。

如今光環淡去的王若鈺變本加厲,一個勁的認為自己堅持的才是正確的,見說不通表姐,便在網上發帖,各種為那個男生鳴不平。

結果附和她的人竟是出乎意料的多,隨隨便便就能找出一大堆藉口給那個畜生開脫,完美無缺的受害者則雞蛋挑骨頭的妄圖尋出一絲破綻。

當然,也有人提出疑惑,為什麼大家一個勁的鞭撻受害者,卻對施害者百般寬容,不覺得有問題嗎?

支援這個觀點的人也不少,認為施害者沒有任何值得同情的地方,為施害者說話的人,莫不是把自己代入施害者身份了?

兩方人馬隔著網路,隔著螢幕,掀起了一場又一場罵戰。

寧蕭瞅著事態即將失控,當機立斷的斷了王家的電,在王若鈺愣住時,改變聲調,輕聲道:“王若鈺,王若鈺……”

王若鈺猛地站起身,誰在叫她,幻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