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手機換鑽石的故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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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找人找不到,不知怎的,張成萬心裡就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預感。
俗話說“人怕遠山近水”,走到遠處,就怕山,荒郊野嶺的會收人,清水鎮附近的大山上,每年都有驢友走丟失蹤的事件,就算是有消防隊和綠野救援隊的全力搜尋,每年也少不了幾條人命就丟在了山裡。
家門口的水也是會收人的,一個不小心就在家門口的水裡喪命的,不一定都是作死的,還有那些走路不小心掉進去的、醉酒失足的。就算是會游泳的,也可能因為一時的大意丟了性命。
而劉福是個傻子,一個傻子能躲到哪裡去?一幫人到處都找不見他,就不得不讓人開始胡思亂想。
......
賈思傑,白白淨淨的一個小胖子,愛好攝影、愛好讀書,自從在某個網站看到了一名女作者寫的網路,就被裡描寫的那種閒適的室外桃園樣的生活吸引了,然後再看到了那位女作者的照片,注意力開始跑偏。
就像是著了魔一樣,想探究這個網路背後的女人的真實情況,從蛛絲馬跡中,還真讓他找到了那位作者的家。
在這個漫畫一樣的環境裡,一位就像畫中仙女一樣的人物,就引得這位賈思傑升起了窺探的慾望。
這種暗中窺探的感覺有點刺激,讓他有點欲罷不能,後來不知怎的,頭一昏,就不由自主的開始收集這個女人身邊的東西。
但是沒想到事情那麼快就被別人發覺了,然後就被人家追著痛打了一頓,屁股上還被人家用糞叉子叉出來兩個血窟窿。
賈思傑沒敢聲張,只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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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悄悄地跑去醫院,處理完傷口後才悄悄回了家。
但是沒想到,傷口還是被細心的老媽給發現了,在老媽的一通追問下,不得已就說出了被打的經過,當然肯定不敢說被打的真實原因,只說是去紅旗村拍照片,結果被村民給打了。
寶貝兒子被村民給打了!老媽當時就不幹了,不由分說的就報了警!
在警方的安排下,老媽帶著賈思傑去做了傷情鑑定,屁股上的兩個血窟窿已經夠得上是輕微傷了,再根據口供,當時打人的現場是三個人,還手持兇器,警察馬上就重視了起來。
當一個事件隱去當中的幾個要素以後,在別人眼裡可能就會跟真正的事實大相徑庭。
負責接警的是六組的組長劉濤,城西區派出所的一員干將,他是從從基層派出所戶籍警察開始幹起,兢兢業業,用了四年時間就成為了派出所的主力,還當上了六組的組長。
雷厲風行的李濤組長,接到案子以後,簡單分析一下案情,這個案子在他眼裡就覺得挺嚴重。
好好的一個遊客,到山村裡去旅遊,居然無緣無故的被人家追打,還動了兇器,越想這個事件就越惡劣,弄不好還是個團伙呢!
嫉惡如仇的劉濤組長就有點動了心火,這樣的案子就必須得嚴肅處理!
受害者是輕微傷,已經夠上了刑事處罰條件,於是劉濤組長就決定先把直接兇手抓捕歸案,案情弄清楚以後,然後再順藤摸瓜,打掉後面的團伙。
......
所以,然後,劉福就這樣失蹤了。
劉福沒有家人,又是光棍一個,這樣的人丟了根本就沒法找,直到停車場的保安提供了一個線索,好像看見過劉福跟著三四個人上了一輛黑色轎車。
調出來停車場的監控,反覆查詢,才看到有四個壯漢脅迫著劉福,路過停車場,而最後上的是那一輛車,從監控中就根本看不到。
姚海洋和張成萬就面面相覷,實在是想不通這是怎麼一回事,綁架嗎?幾個大男人沒事綁一個傻子幹嘛使?!
......
劉福歸案以後,對於打人的事情是供認不諱,居然還有點理直氣壯的意思:“偷我姐的衣服就該打!”
偷衣服?這倒是個新線索,看來那位姓賈的也不是平白無故的就挨頓打,但是無論如何打人是犯法的,何況你還動了兇器,把人打成了輕微傷。
大概情節問清楚以後,問案民警就把筆錄交到了劉濤組長手裡。
果然是團伙作案,當時打人的是三個人,剩下兩個都是廚子,當中一個還是當地什麼公司的總經理?
那就沒得說,有一個算一個,先都給抓回來歸案再說。
不過劉濤也隱隱約約覺得有點不對勁,怎麼這個劉福看上去傻憨、傻憨的,說話不清楚,腦筋也好像有點不夠用,嘴裡還不斷的唸叨,天晚了小豬該回家了,然後他鬧著也要回家。
這裡是警局,那是你一個嫌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嗎?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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