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一百三十萬版權費!(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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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
“我個人認為,這首歌的版權費應該在三百萬以上,但是林天先生既然指定讓楊老闆來唱這首歌的話……那可能價格要再降低一點……大概在一百三十萬左右。”
“畢竟……”
上官虹回過神來,十分嚴肅的對著楊蜜說道。
這首歌本身的價值極高,但是如果演唱者是楊蜜的話,那麼就要大打折扣了。
因為她不確定楊蜜的聲音能將這首歌唱好。
如果楊蜜沒把歌唱好的話,那麼對於公司來說,就是極大的虧損。
所以在指定楊蜜為歌手的情況下,這首歌的版權費會降低許多。
楊蜜聽聞之後,不由的眼角一抽。
她自然也聽出了上官虹的弦外之音。
但是她沒有將心中的不滿表現出來。
而是轉頭對著林天說道:“林天,你願意為了三百萬的版權費換人演唱嗎?”
在合同簽約之前,林天還是有機會反悔的。
只要林天願意換人,那麼他就能得到一份價值三百萬的合同。
在楊蜜看來,只要不是個傻子,都會選擇換人。
林天現在正是用錢的時候,所以她可以理解。
但是若是林天真的選擇了換人,楊蜜會非常的失落。
畢竟林天曾經說過,這首歌是專門為自己創作的。
“我不換人,蜜姐是我心中最好的人選!”
林天搖了搖頭說道。
在他看來,《愛的供養》只有楊蜜能唱出那個味道。
換做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做到出圈的程度!
所以即使版權費從三百萬降低到了一百三十萬,但是林天還是堅定的選擇了楊蜜。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與楊蜜簽署的是對賭協議。
在對賭協議生效之前,他是拿不到這筆錢的。
所以只有讓楊蜜的知名度擴大,他才能得到這筆版權費。
並且,林天相信,後續的分紅收入,將會大大的超越這筆版權費。
選擇楊蜜他賺的只會更多!
“林天……你真的要為了我放棄三百萬的合同嗎?”
楊蜜聽聞之後,有些感動的說道。
三百萬與一百三十萬之間,差了整整一百七十萬啊!
多少人一輩子都無法賺到一百七十萬。
而林天居然可以為了楊蜜,說放棄就放棄!
“當然!我說過,這首歌是為了蜜姐創作的,那就應該由蜜姐來首發!”
林天十分堅定的說道。
【楊蜜好感分+10】
【當前好感分:4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