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寫過“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這樣可以讓任何人產生親切感的詩句,但緊接著就產生了一個嚴峻的問題:既然如此思鄉,為什麼永遠地不回家鄉?他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擁有足夠的自由,偶爾回鄉並不是一件難事。但是,這位寫下“中華第一思鄉詩”的詩人執意要把自己放逐在異鄉,甚至不讓任何一個異鄉真正親切起來,稍有親密就拔腳遠行。原來,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屬於陌生。

為此,他如不繫之舟,天天在追趕陌生,並在追趕中保持驚訝。但是,詩人畢竟與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鄉擁入懷抱。幫助他完成這種精神轉化的第一要素,是酒。“人分千里外,興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都道出了此間玄機。幫助他完成這種精神轉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詩了。

對於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作為一個永遠的野行者,他當然很喜歡交朋友。在馬背上見到迎面而來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說得上話,他已經握著馬鞭拱手行禮了。如果談得知心,又談到了詩,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他與杜甫結交後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攜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見一斑。

然而,與杜甫相比,李白算不上一個最專情、最深摯的朋友。剛剛道別,他又要亟亟地與奇異的山水相融,並在那些山水間頻頻地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他老是想尋仙問道,很難把友情作為穩定的目標。他會要求新結識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訪一個隱居的道士。發現道士已經去世,便打聽下一個值得拜訪的物件,倒也並不要求朋友繼續陪他。於是,又一番充滿詩意的告別,雲水依依,帆影渺渺。

歷來總有人對李白與杜甫的友情議論紛紛,認為杜甫寫過很多懷念李白的詩,而李白則寫得很少。也有人為此做出解釋,認為李白的詩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很多懷念杜甫的詩。這是一種善良的願望,而且也有可能確實是如此。但是,應該看到,強求他們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畢竟是相當不同的兩種人。雖然不同,卻並不影響他們在友情領域的同等高貴。

這就像大鵬和鴻雁相遇,一時間巨翅翻舞,山川共仰。但在它們分別之後,鴻雁不斷地為這次相遇高鳴低吟,而大鵬則已經悠遊於南溟北海,無牽無礙。差異如此之大,但它們都是長空偉翼、九天驕影。

李白與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那一年,李白四十三歲,杜甫三十二歲,相差十一歲。

很多年前我曾對這個年齡產生疑惑,因為從小讀唐詩時一直覺得杜甫比李白年長。李白英姿勃發,充滿天真,無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則溫良醇厚,恂恂然一長者也,怎麼可能是顛倒的年齡?由此可見,藝術風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調,會在讀者心目中對換成不同的年齡形象。這種年齡形象,與實際年齡常常有重大差別。

事實上,李白不僅在實際年齡上比杜甫大十一歲,而且在詩壇輩分上整整先於杜甫一個時代。那就是,他們將分別代表安史之亂之前和之後兩個截然不同的唐朝。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亂之前大多已經寫出,而杜甫的佳作,則主要產生於安史之亂之後。

這種隔著明顯界碑的不同時間、身份,使他們兩人見面時有一種異樣感。李白當時已名滿天下,而杜甫還只是嶄露頭角。杜甫早就熟讀過李白的很多名詩,此時一見真人,崇敬之情無以言表。一個取得巨大社會聲譽的人往往會有一種別人無法模仿的輕鬆和灑脫,這種風範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讓他加倍地神采飛揚。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這種神采的,因此他一時全然著迷,被李白的詩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見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歷來不太懂得識人,經常上當受騙,但那是在官場和市井。如果要他來識別一個詩人,他卻很難看錯。即便完全不認識,只要吟誦幾首、交談幾句,便能立即做出判斷。杜甫讓他驚歎,因此兩人很快成為好友。他當然不能預知,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將與他一起成為執掌華夏文明詩歌王國數千年的王者之尊而無人能夠覬覦;但他已感受到,無法阻擋的天才之風正撲面而來。

他們喝了幾通酒就騎上了馬,決定一起去打獵。

他們的出發地也就是他們的見面地,在今天河南省開封市東南部,舊地名叫陳留。到哪兒去打獵呢?向東,再向東,經過現在的杞縣、睢縣、寧陵,到達商丘;從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東地界,當時有一個大澤溼地,這便是我們的兩位稀世大詩人縱馬打獵的地方。

當時與他們一起打獵的,還有著名詩人高適。高適比李白小三歲,屬於同輩。這位能夠寫出“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借問梅花何處落,風吹一夜滿關山”這種慷慨佳句的詩人,當時正在這一帶“混跡漁樵”、“狂歌草澤”。也就是說,他空懷壯志在社會最底層艱難謀生、無聊晃悠。我不知道他當時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聽到李白前來,一定興奮萬分。這是他的土地,溝溝壑壑都瞭然於心,由他來陪獵,再合適不過。

擠在他們三人身邊的,還有一個年輕詩人,不太有名,叫賈至,比杜甫還小六歲,當時才二十六歲。年齡雖小,他倒是當地真正的主人,因為他在這片大澤溼地北邊今天山東單縣的地方當著縣尉,張羅起來比較方便。為了他的這次張羅,我還特地讀了他的詩集——寫得還算可以,卻缺少一股氣,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詩人一比,就顯得更平庸了。賈至還帶了一些當地人來湊熱鬧,其中也有幾個能寫寫詩。

於是,一支馬隊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適,他帶路;接著是李白,他是馬隊的主角,由賈至陪著;稍稍靠後的是杜甫,他又經常跨前兩步與李白並駕齊驅;賈至帶來的那些人,跟在後面。

當時的那個大澤溼地,野生動物很多。他們沒走多遠就挽弓抽箭,揚鞭躍馬,賓士呼嘯起來。高適和賈至還帶來幾隻獵鷹,這時也像閃電般躥入草叢。箭聲響處,獵物倒地,大家齊聲叫好,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獵人,更像追逐嬉戲中的小孩。馬隊中,喊得最響的當是李白,而騎術最好的應該是高適。

獵物不少,大家覺得在野地架上火烤著吃最香最新鮮,但賈至說早已在城裡備好了酒席。盛情難卻,那就到城裡去吧。到了酒席上,幾杯酒下肚,詩就出來了。這是什麼地方啊,即席吟詩的不是別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連高適也只能躲在一邊了,真是奢侈至極。

近年來我頻頻去陳留、商丘、單縣一帶,每次都會在路邊長久停留,設想著那些馬蹄箭鳴、那些呼嘯驚叫。中國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蹤跡的地方,一般總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壯,那樣的地方我們見得太多了。而在這裡,只有單純的快樂,只有遊戲的勇敢,既不是邊塞,也不是沙場,好像沒有千年重訪的理由,但是,我懷疑我們以前搞錯了。

詩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內質卻是生命力的勃發。無論是詩的個體、詩的群體、詩的時代都是這樣。沒有生命力的典雅,並不是我們喜歡的詩。因此,詩人用馬蹄寫詩的曠野,實在可以看作被我們遺落已久的宏大課本。

詩人用馬蹄寫詩的地方也不少,但這兒,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寫,這如何了得!

我曾動念,認認真真學會騎馬,到那兒馳騁幾天。那一帶已經不是打獵的地方了,但是,總還可以高聲呼嘯吧?總還可以背誦他們的幾首詩作吧?

在那次打獵活動中,高適長時間地與李白、杜甫在一起,並不斷受到他們鼓舞,決定要改變一種活法。很快他就離開這一帶遊歷去了。

李白和杜甫從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後,第二年春天又在山東見面,高適也趕了過來。不久,又一次告別;又一次重逢,那已經是秋天了。當冬天即將來臨的時候,李白和杜甫這兩位大詩人永久地別離了。

當時他們都不知道這是永訣,李白在分別之際還寫了“何時石門路,重有金樽開”的詩,但金樽再也沒有開啟。因此,這兩大詩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點兒,中間還有不少時間不在一起。

世間很多最珍貴的友情都是這樣,看起來親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了,細細一問卻很少見面。相反,半輩子坐在一個辦公室面對面的,很可能尚未踏進友誼的最外層門檻。

就在李白、杜甫別離的整整十年之後,安史之亂爆發。那時,李白已經五十四歲,杜甫四十三歲。他們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馬蹄,馬蹄、土地,但內容變了。

在巨大的政治亂局中,最痛苦的是百姓,最狼狽的是詩人。

詩人為什麼最狼狽?

第一,因為他們敏感,滿目瘡痍使他們五內俱焚;第二,是因為他們自信,一見危難就想按照自己的邏輯採取行動;第三,是因為他們幼稚,不知道亂世邏輯和他們的心理邏輯全然不同,他們的行動不僅處處碰壁,而且顯得可笑、可憐。

歷來總有一些中國文人隔著災禍大談“亂世應對學”、“危局維持學”、“藉故隱潛學”、“異己結盟學”、“逆境窺測學”、“敗勢翻盤學”,並把這一切說成是“中華謀略”、“生存智慧”。而且,因為世上總是苦惱的人多、失意的人多、無助的人多,這種談論常常頗受歡迎,甚至轟動一時。但是,這一切對真正的詩人而言毫無用處。他們聽不懂,也不想聽。這不是因為他們愚笨,而是因為他們在長期的詩人生涯中知道了人生的不同等級。降低了等級來察言觀色、上下其手,打死他們也不會。

他們確實“不合時宜”,但是,也正因這樣,才為人世間留下了超越一切“時宜”的靈魂,供不同時代的讀者一次次貼近。

安史之亂爆發前夕,李白正往來於今天河南省的商丘和安徽省的宣城之間。商丘當時叫梁苑,李白結婚才四年的第三任妻子住在那裡。安史之亂爆發時叛軍攻擊商丘,李白便帶著妻子南下逃往宣城,後來又折向西南躲到江西廬山避禍。

李白是一個深明大義之人,對安祿山企圖以血火爭奪天下的叛亂行徑十分痛恨。他祈望唐王朝能早日匡復,只恨自己不知如何出力。在那完全沒有傳媒、幾乎沒有通訊的時代,李白在廬山的濃重雲霧間焦慮萬分。

當時的唐王朝,正在倉皇逃奔的荒路上。從西安逃往成都,半道上還出現了士兵譁變,唐玄宗被逼處死了楊貴妃。驚恐而又悽傷的唐玄宗已經很難料理政事,便對天下江山做了一個最簡單的分派:指令兒子李亨守衛黃河流域,指令另一個兒子李璘守衛長江流域。李亨已經被封為太子,李璘已被封為永王。李白躲藏的廬山,由李璘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