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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還對北元蒙古官民採取勸諭歸降、恩惠懷柔的招撫政策。一大批故元官民歸附明朝。這些歸附官民逐漸融入當地社會,並對明朝有了新的認同。[22]
藏族
朱元璋採取“多封眾建,尚用僧徒”的統治政策,“制御”藏區。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派人進藏詔諭各地首領。洪武六年(1373年),一些藏族首領到南京,明朝對他們授予官職,並設立朵甘衛、烏思藏衛和河州衛,後來朵甘衛和烏思藏衛升為朵甘都指揮使司和烏思藏都指揮使司。
外交成就
“不徵之國”
在對外政策上,朱元璋一反元朝使用武力的做法,而採取和平的策略:“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他將朝鮮、日本、安南、真臘、暹羅、占城、蘇門答臘、爪哇、湓亨、白花、三佛齊、渤泥等國列為“不徵之國”,與這些國家保持和平友好關係。
高麗、朝鮮
1368年明軍攻克大都,明與高麗即分別主動遣使聘問。1369年,高麗對明稱臣。[23]但高麗王朝面對北元與明朝兩大勢力一時尚未作出選擇,致使兩國關係十分緊張。[24]1392年,高麗大將李成桂篡位。之後,李成桂參考了高麗古名“朝鮮”和李父就仕之地“和寧”,請朱元璋裁定,朱元璋表示“東夷之號,惟朝鮮之稱最羙。且其來遠矣,宜更其國號曰朝鮮”,因此裁定朝鮮為新國名。但明與朝鮮間由於潛在的疆域矛盾,造成雙方矛盾激化。[25]直到明成祖時,明朝與朝鮮王朝的關係才走上正常發展的軌道。[24]
日本
朱元璋登基之初派使臣下國書到日本,一是希望他們來朝貢,二是責令他們解決擾明倭寇問題。[26]結果,國書送達後,日本不僅沒來朝貢,反而砍了使者的腦袋。朱元璋知道後惱羞成怒,揚言出兵,要征服日本。但最終並未真正出兵,在《皇明祖訓》中,朱元璋規定日本為“不徵之國”。
琉球
1372年,朱元璋遣招諭使楊載向琉球中山王宣諭,自此中山國始嚮明朝進貢。1373年,北山和南山也開始嚮明朝貢。1392年,朱元璋命令福建善於造船航海的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其後裔世代居住在久米村,被稱為“久米三十六姓”或“閩人三十六姓”。[27]
暹羅
1377年,朱元璋冊封阿瑜陀耶國王為“暹羅國王”,“暹羅”這一名稱正式固定下來,稱為中文語境下對泰國的稱呼。有明一代,暹羅遣使臣到中國訪問112次,中國也派使臣訪問阿瑜陀耶19次。
社會政策
養老政策
朱元璋對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頒佈詔書和法令,規定每地要善待老人,並讓縣官定期送去米麵衣物進行慰問。朱元璋怕執行不力,就又叮囑禮部尚書,要以皇帝的名義再次重申一下這項政策。
為了讓居家養老者有人服侍,洪武六年規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令一子侍養,免其差役。”也就是說,為了更好地讓70歲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國家允許老人的一個兒子免於服役。
對於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給予精神表揚,還給予物質獎勵,賞賜衣物,發放獎金。而且,這些孝子孝女年老時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當他們年屆60歲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歲時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孝親模範不幸成為孤老,那麼他們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養濟院的同等待遇,當地養濟院會每月按標準把錢糧送到他們家中;去世後,政府還會發放三兩銀子作為喪葬費。
在朝廷的要求和帶動下,形成了尊老養老的風氣,贍養老人的要求也滲透到各地家法族規之中。被朱元璋稱為“江南第一家”的浦江鄭氏的《鄭氏規範》是中國傳統家法族規的代表作。
社會福利
朱元璋時代是中國古代社會福利最好的時期之一。免費養老院(養濟院)、免費醫院(養濟院)和免費公墓(漏澤園)統統出現。朱元璋還曾經試驗過“保障房”政策,命令在南京試點,於郊外修築公房,並安排無家可歸者居住,是世界最早的國家免費福利公房。
抑制商人
為了貶抑商人,朱元璋規定,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四種衣料。而商人卻只能穿絹、布兩種料子的衣服。商人考學、當官,都會受到限制。
4
人物關係
祖輩親人
祖父:熙祖裕皇帝朱初一
祖母:裕皇后王氏
父親:仁祖淳皇帝朱世珍(原名朱五四)
母親:淳皇后陳氏
兄弟姐妹
哥哥:長兄南昌王朱興隆(原名朱重五)、次兄盱眙王朱興盛(朱重六)、三哥臨淮王朱興祖(朱重七)
姐姐:太原長公主朱氏、曹國長公主朱佛女
后妃情況
皇后:孝慈高皇后馬氏。[28]
妃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