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異地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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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二中午,我們一家熱熱鬧鬧的吃著團圓飯。
“丫頭,你這大春節的,收到了多少紅包?”媽媽冷不防冒出來這句。
我嘴裡喝著紅酒,支支吾吾的不想回答。我沉思一會兒,神秘的微笑,“就是你和爸爸一人給一百塊,加起來就二百塊錢唄!能有多少呀。”我暗自慶幸我的機智。
“你應該知道我問的不是這一層吧?”媽媽挑眉斜視,有點責備的樣子。
我故意轉換話題,“網上有個別外省的女孩子,疑惑男友父母給的過年紅包才二十元呢。所以說,她說我們廣東人小氣,給未來的兒媳婦才給二十元的紅包呢。”
“那是她沒有遇上大方的好人家,這怨不得別人,怨就怨她自己吧!她不能一竹竿子打落一船人。再說了,她好端端的不找她當地人,找這麼遠幹嗎呀?”媽媽忍不住發了一大堆的見解。
“再說了,各地的飲食習慣都不同,若女孩子不能隨鄉入俗的話,只能兩敗俱傷。”媽媽又加了這句。
“喲喲喲,畢竟是大作家,見解就是不一樣啊!”爸爸笑嘻嘻的稱讚道。
“那是那是,我如果沒有兩下子,怎麼會寫文章呢!”媽媽自豪的說。
“她的未來公婆一人給二十,那就四十了呀,這還賺少,畢竟是拜金女!”哥哥也發表意見。“人家外省人都攀比,好像廣西人和我們差不多,過年發紅包也是討個利是。”爸爸認真的說。
“嗯嗯,那些人都不靠譜,他們都愛面子,平時捨不得吃穿,就這樣省下來的。”哥哥也說。“他們說我們低調,可能吧!”我也發表意見。我故意引發這些話題,用於保住我的秘密,不然的話,媽媽就要我還一些錢給她了,因為我開店用了家裡不少的錢。
林俊也答應我,他給我錢還父母的錢,可是我想自力更生,我想在婚前還父母的錢,然後留下店讓他們老人家守著。然後,我便可以安心的與林俊在臺灣生活。
“呀,我差點忘了正事了。”媽媽突然想到了。我覺得沒有地方躲避,只好迎戰。
“什麼正事?”爸爸和哥哥幾乎是異口同聲。“我差點兒給這個丫頭片子忽悠了。”媽媽指著我說。
於是爸爸反應過來了,“你是要她還一些錢給我們?剛才又問她收到了多少林俊給的紅包?”
“對呀,算你不健忘!”媽媽切入正題。
我氣得不行,我進去我的房間把早就準備好的六萬塊取出來遞給她,本來我想再捂熱幾天再還的,畢竟是自己辛苦了半年的成果。
“給,還你們,就這麼多了,林俊給我的兩千元紅包就留著過幾天進貨和週轉。”
“哇塞,半年你就賺這麼多錢啊!可以啊!丫頭。”媽媽稱讚道。
“我肯定比你寫小說強啊!你一天到晚的都不知道忙些啥?”我面不改色。
“瞧你說的,我一個月賺二或三千怎麼了?我還不是照樣的把你們養大了?”媽媽指著我和哥哥說。
惹得哥哥感到有些委屈,嘟囔著“你說妹妹就說妹妹唄!怎麼也把我扯上了,我招誰惹誰?”
繼而,媽媽笑逐顏開,過來拍了拍哥哥的肩膀,“小子哎,是我說錯了,原諒我吧!”
她又接著拍了拍我的肩膀,“丫頭,你好優秀的,如此說來,今年你就完全的把本錢賺回來了。”
然後,她蹦蹦跳跳的把錢拿進她的房間了。天哪!真的是見錢眼開的傢伙!
天哪!她以為她還是一青春少女呢,這都老太婆了,還時不時的蹦蹦跳跳的,哎,我也是醉了!
我無奈的搖搖頭。
“丫頭,你千萬別怪你媽,她就是這樣的,我們要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包容吧!”坐在旁邊的爸爸輕輕的拍了拍我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