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談條件(第1/2頁)
章節報錯
馬春香也不藏著掖著,直接說道:“寧老闆,我們廠開始生產你所有的產品。”
“聽說你們的產品上有你們自己弄的品牌,叫益景是吧?”
“張廠長把你們所有產品都弄了一份,就照著你們的做,一個字都不差。”
寧晉川微微皺眉,如果張志文真這樣做,對自己影響還是很大的。
向前五金廠生產出來的東西質量肯定會更好。
更重要的是,寧晉川現在根本就沒有辦法去把“益景”這個品牌註冊了。
《商標法》在1983年3日就開始實施,但註冊商標、品牌,都必須要以公司的名義,個人不能註冊。
註冊商標必須以公司的名義,私人公司現在還沒有開放註冊渠道。
但向前五金廠卻可以去註冊。
如果向前五金廠註冊了,對寧晉川的影響不會很大,大不了換一個名字,但終歸是個麻煩事,而且向前五金廠可以咬著不放,追著你打。
不過,現在的人都不在乎品牌和商標,甚至連專利都不太在乎,這方面的意識不是很強。
寧晉川掏出煙,點上一根:“馬廠長,我們也不要拐彎抹角,你告訴我,你的目的,我考慮一下能不能合作。”
“要不然的話,你就算再來找我一百次也沒用。”
馬春香點頭:“行!”
“那我們上去聊。”寧晉川做了個請的手勢。
兩人上樓,寧晉川帶著馬春香進了自己辦公室,又給馬春香倒了一杯茶:“馬廠長,我就不拐彎抹角了,你跟我合作的目的是什麼?”
“不要說為了向前五金廠,我不信!”
馬春香說道:“我要向前五金廠廠長的位置。”
寧晉川一點也不意外,他早就這麼懷疑,但一個副廠長要弄廠長,可沒那麼容易。
“我不是向前五金廠的人,我也幫不上你什麼忙。”寧晉川說道:“這是你們內部的事,多跟幾個副廠長、主任打好關係,比來找我更容易。”
馬春香說道:“沒用!國營廠內部人事調動是很難的,除非出了什麼大問題。”
寧晉川說道:“馬廠長,這個事,恐怕我我也幫不上什麼忙吧?”
(本章未完,請翻頁)
馬春香沉默了片刻,說道:“寧老闆,我就實話實說了,你幫我搶走向前五金廠的訂單。”
“我可以給你訂單作為補貼。”
寧晉川看著馬春香,說道:“你是想讓我跟向前五金廠相互壓價,只要是虧損的價格就行。”
“如果訂單被我接了,你就給我其他訂單作為補償,至少不讓我虧本。”
“是不是這個意思?”
馬春香點頭:“對!”
“為什麼是我?你完全可以找更合適的人。”寧晉川直接說出了重點。
按照馬春香的話不難推測她的計劃,只要向前五金廠出現了經營問題,馬春香就可以去“打小報告”,把張志文給“趕走”。
馬春香說道:“距離近的五金廠不多,一個巴掌數得過來。”
“這些要麼仰仗我們廠活著;要麼規模太小,不去問我都能猜到,他們肯定不敢跟向前五金廠搶生意。”
“說起來,我也是沒得選。”
“加上張廠長現在針對你,找你自然就成了最好的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
如今交通不方便,距離太遠,雙方很難形成競爭力。
放後來,不在一個市的工廠,會去搶同一個客戶。
不在一個省的公司,可能是競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