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芳正坐在飯桌上吃飯,因著是農忙,家裡罕見地出現了肉。

雖然只是肉末,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她都好久沒吃過肉了,忙拿著筷子往碗裡夾肉,嘴裡塞得滿滿的,生怕自己沒搶到肉。

吳蘭珍正一臉嫌棄地看著自家餓死鬼投胎的女兒,“秀芳,你慢點,別噎著。”

“媽,我知道了。”

話雖是這麼說,手裡的動作卻一點都沒停下,仍是大口大口地夾著肉。

吳蘭珍也沒說什麼,繼續吃飯。誰讓女兒是她的老來女呢?那肯定要寵的。

可以說,全家人都在寵著林秀芳。

旁邊的大嫂翻了個白眼,忙夾了點肉給兒子,這小姑子也真是的,一點都不懂事,就知道跟小孩搶肉吃。

兒子吃到了肉,眼睛亮亮的,“媽。我還要。”

林大嫂又忙伸筷子過去,想去夾最後一塊肉,卻落了個空。

是林秀芳夾走了。

她看過去,後者一臉傲氣,也沒意識到跟小孩搶肉吃有多掉價。

林大嫂心裡憋了一股事,狠狠地擰了旁邊的丈夫,想讓他說句話,卻沒想到對方裝什麼都沒看見。

她心裡是真的氣啊!氣眼裡只有女兒的婆婆,氣懦弱的丈夫,氣這個不著調的小姑子!

小姑子都十八歲了,成績不好,還是要讀書。按別的家庭,這年紀早就被許了人家,可偏偏她家是個例外。

每天都省吃儉用擠下幾分錢給小姑當上學的伙食,聽婆婆說,還處了個城裡來的知青,很快就會去城裡享福呢!

對此,林大嫂心裡吐了口苦水,就小姑這性格能找到物件?

不知道誰說了句,“向北他媳婦做飯差點把家燒了。”引起鬨堂大笑。

林秀芳嘴裡正嚼著肉,猝不及防被噎到了,忙灌了幾口水,“怎麼?江月還沒有死?”

林父不滿地喝住她,“秀芳,這話怎麼能亂說呢?”

“爸,我錯了。”林秀芳老老實實認錯。

林家人又聊起其他話題,林秀芳如坐針氈,找了個藉口,就回房了。

她趴在床上,手捶著花色的被單,“江月她不應該是被那二流子給……”

又怎麼會一點風聲都沒有?該不會是出了什麼問題吧?不行,她明天要找二流子才行。

其實說起來,她跟江月並沒有矛盾,估計對方都不認識她。但她知道江月的名聲,因為她真的是太好看了。

問題也出在這,林秀芳談了個城裡物件,很快就是城裡人了。可前幾天,她和物件在鎮上買東西,撞上一同排隊的江月。

物件竟一眼就看上江月,還問她,認不認識江月。

林秀芳怎麼可能說認識呢?當場就否認。

回到家裡,才想到,如果他們要結婚的話,物件肯定要過來林家村的,萬一又見到江月怎麼辦?

她可是要成為城裡人,可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想了好幾天,終於想出個歪主意。

就是趁沒人發現,把江月推到水裡,溺死就最好不過了。如果江月命大的話,就讓二流子把她給睡了,再把村民引去河邊。

江月肯定會被浸豬籠的,那她就不用擔心物件被江月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