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警察同志十分嚴厲的問道。

於寶洋無奈的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於寶洋。”

那位同志在自己的檔案本上記錄下來。

“性別!”

於寶洋頓時一愣。

這橋段怎麼感覺有些似曾相識呢?

審問他的是一位年輕警察,看樣子和他半斤八兩。

只不過,臉上那股子稚氣未脫,涉世未深的表情,實在是讓於寶洋想起了年輕時候的自己……

“警察同志,你看著我是男是女啊?”

警察沒理他,在自己的本子上奮筆疾書。

“為什麼要到那種地方去?”

於寶洋指了指自己。

“我是個年輕人,我需要快樂!”

此言一出,周圍幾個警察同志頓時都嗤之以鼻。

“好的你不學,非得跑到那種地方去,碰不該碰的東西了吧?”

於寶洋頓時無語了。

“我真什麼也沒幹,到那地方去喝了幾瓶酒,然後就準備走了,沒想到正好碰到你們抓人,我看到你們穿不過人群,就想試試看能不能追上幾個,這不是我之前就給你們解釋過了嗎!”

話音剛落,只聽砰的一聲。

面前的警察同志顯得更為激動了。

“還在胡說八道!你的同夥都已經跟我們交代了!你不僅跟著他們一塊兒,居然還是他們的上線!”

於寶洋長嘆一口氣。

“我說警察同志,法治社會的,你給我扣這麼多帽子得講證據啊!”

那位警察同志開啟自己的檔案袋,從裡面取出一袋白色的粉末。

“物證!”

緊接著又開啟一個檔案袋,從裡面取出剛才那幾個年輕人的口供。

“人證!!”

“人證物證齊全,你還在這裡抵賴!”

於寶洋看到那個檔案袋,似乎明白了什麼。

“那幾個臭小子招供了?說我是他們的同夥?”

警察點了點頭。

於寶洋繼續說道。

“那既然如此,他們知道我叫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