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憨憨該不會是想讓她站上去吧?

站在刑天的手上。

想想感覺好刺激。

“吾帶汝去個好地方。”

刑天咧了咧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看上去那麼人畜無害。

林小秋這個小白兔成功的被它給拐跑了。

“那我真上去了,你可得端平了哈,我很重的!”

擔心弄髒刑天的手,她在上去前還特地在褲子上蹭了蹭鞋底。

她才上去,刑天就往上抬手。

她趕緊伸開雙手,保持平衡,“哎,穩點,穩點。”

小金擔心她摔下來,趕緊隨著飛起來保護。

刑天端的很穩,走路也不顛,林小秋很快就適應下來。

她抬起頭向遠處眺望,原來這就是站在巨人手上的感覺嗎?

離開了盤古殿之後,林小秋看到了很多巫族。

在看到它們之後,林小秋總算是明白為什麼她會被誤以為是巫族了。

大多數巫族都長的跟人一樣,只是它們比人要高大,有的巫族會有一部分身體變成某中動物的。

低修為的或是不愛變衣服的巫族會用獸皮或者樹葉把身體的關鍵部位擋起來。

它們的生活方式也跟早期的人類一樣,會聚眾說話,會蓋一個簡易的居住地,會用樹枝把吃不完的肉給穿起來。

穿梭在這些巫族中間,林小秋有一種特別親切的感覺。

她不由地露出一個微笑。

人果然是群居動物啊,離開群體久了,還真有點懷念吶。

對於她的出現,巫族並沒有意外,甚至沒有一個巫族多看一眼。

“汝喜歡兇獸還是妖獸啊?”刑天突然問道。

“這個……”

除了自家崽崽她都不喜歡。

一個兩個都兇的要死。

林小秋還沒想好怎麼回答,刑天又說話了。

“吾喜歡妖獸,尤其是地上跑的那一種,最好沒有鱗甲,身上都是軟毛,長的也不要太大,吾想,汝應該也喜歡這一種吧。”

林小秋想了想。

地上跑的,沒有鱗甲,毛茸茸的,還小小的。

那還挺可愛的。

“嗯,我也喜歡。”

她肯定地點了點頭。

沒想到刑天這麼大的塊頭,居然會喜歡這種小動物,還有點反萌差吶。

“好。”

能夠跟林小秋達成共識,刑天非常開心,它加快了腳步,來到一個石頭堆砌而成的大屋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