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旭,你小子是不是在故意刁難我?”

“這就是你跟面試官說話的態度?你莫非以為,你還是那個可以隻手遮天的社會大哥?”

沈旭說道這裡,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這都十年了,沒想到還能見到這傢伙。

沈旭對眼前這個人,可是有著幾乎見了面連刀都收不住的憤怒與衝動。

事情,要從十年前開始說起,那個時候,沈旭是班裡的班長,性格大方,學習成績優異,幾乎堪稱是班裡的男神。

眼前這位,當時老爸是主管,而他自己,則是籃球隊裡的主力前鋒,平日裡和高寒沒有任何的交集。

可以說是,一個走陽關道,一個坐私人飛機,但……在初三那年,發生了一件事,已經因眼前這個人而起的事,讓他險些遭到退學。

那天,沈旭幫父母買菜,正要回家,突然看到他迎面跑了過來,而身後,好幾個人在追他。

沈旭有點好奇,就跟了上去,沒想到,他竟然把他手中的幾本書全都交到了另一個路過的籃球隊同隊手裡。

那個同隊一臉懵然的看著這一切,就這樣,被隨後趕來的人抓了個正著,然後,就被認成了偷東西的那個人。

而王大壯?就這樣若無其事的揚長而去,這件事把沈旭氣的夠嗆,當即就上去解釋了事情的經過。

店家相信了他,本來,沈旭以為第二天就沒事了,誰承想,第二天全校貼出通告,那個被王大壯陷害的人,竟然別開除了籃球隊。

而原因,是他盜竊他人財物,沈旭萬分不解,找到了書店老闆,詢問為什麼會這樣。

當時老闆的話,讓他記到現在,“沒辦法,我們惹不起那個偷東西的傢伙……只能招惹那個沒什麼背景,單被誣陷的人。”

是啊,當時,沈旭明白了一個很黑暗的道理,東西是誰偷得並不重要,證明是誰偷得東西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偷東西的人,要能賠錢,而不是讓書店倒給人家錢,因此,那個籃球隊的同學,什麼都沒做,卻因此獲罪,被全校批評。

而事後,王大壯還經常用這件事調侃欺負那個曾經是籃球隊隊員的同學,當時那個同學家裡沒錢,只能忍著。

沈旭看在眼裡,氣在心裡,多次聲討過王大壯,但換來的卻是他自己被以停學為要挾,禁止再找王大壯的茬。

而那個籃球隊的同學,則在初三畢業之後,不知去向,直到如今,沈旭也不知道他是否活著,但他知道,王大壯活的並不好。

在初中畢業之後,他那主管父親,被查出貪汙,隨即進入監獄,而他的母親看他老爸這樣了,二話沒說,當即離婚,逼著剛剛成年的王大壯替他在監獄裡的父親簽了離婚協議。

從此,王大壯這個名字也銷聲匿跡,人們都說,那是報應。

現在?沈旭才知道,真正的報應,還在後頭,他現在可是一點都不恨初中時威脅他的教導主任了,“或者,你以為你在這裡,還能威脅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