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手帕主人(第1/2頁)
章節報錯
大師回以笑容,“那我的筆記本,什麼時候歸還?”
“你很著急?”
大師聳聳肩,“裡面記錄的那第12個案子,今天早上我的行程是要去專門調查它的,但裡面一些細節我還沒記住,可以讓我記下來嗎?”
目暮警官點頭,“當然可以。”
說罷,他卻是站起來離開了審訊室。
而大師的筆記本就放在桌邊。
這是什麼意思?讓他趁著沒人趕緊看一眼?
大師想了一會兒,看向審訊室的單面鏡,問道:“有人嗎?能給我一支筆嗎?”
自然是無人理睬的,大師開啟本子翻開,勉強記住地址,然後就把本子放在邊上,也不合上,方便他們一會兒看。
這一等,就是三十分鐘。
大師被請出審訊室,去了會議室。
在他們真誠的致歉以後,目暮警官開始講述案情。
不出所料,死者是大出祥子,死於昨天夜裡11點,地點是她在米花町裡租住的單身公寓,死因是氰酸化合物中毒。
尚未可知她家中為何出現了繡有成実名字的手帕,大師看過手帕,雖然乾淨整潔,但手帕並不新,的確是被使用過一段時間的。
現場的照片中,手帕被整整齊齊的放在床頭櫃上……
大師嘆著氣想了好一會兒,當著目暮警官的面,拿起行動電話給妮娜撥打了一個電話,“妮娜,我是成實。”
妮娜那邊聲音嘈雜,很忙碌的樣子,“呀,什麼事情快點說。”
“你有沒有隨身帶手帕的習慣?”
“有呀!”
“你有沒有一條青藍色條紋手帕,上面繡著我的名字的。”
“還好意思問,那條手帕本來是要送給你的,你非說你不用手帕,就是不收,我就自己用了!”
“那條手帕你在用?”
“對呀。”妮娜說著,聲音突然嗲了一下,“怎麼?現在又想用手帕了?姐姐明天給你再定做一條呀?”
“呃,不必!”大師看著目暮警官尷尬的笑了笑,“你還能找到那條手帕嗎?”
妮娜說:“我今天帶的不是那條手帕,你要來幹什麼?我回家找到了再帶給你吧?”
“好,那你先忙吧,找到了隨時打電話給我。”大師笑道,“妮娜妹妹拜拜。”
這小傢伙,明明年紀更小偏偏就愛自稱姐姐,也不知道什麼癖好。
大師直接掛了電話,朝現場幾個警察笑道:“這條手帕的主人已經找到了,但是請你們不要誤會,我相信我家妮娜不會是兇手。”
目暮警官:“淺井老弟,給我一個理由……”
要說理由的話。
大師沒忍住緊張了一下,舔了舔嘴唇,滿臉的尷尬,“那天我在劇場發生矛盾的時候,稍微維護了一下那位大出祥子,由於時候那位大出祥子對我表現出了一些好感,我大膽猜測一下……”
“那天妮娜在劇場裡無意中遺落了那條手帕,正好被大出祥子撿到,以為是我的……她是有可能帶在身上的。”大師乾咳了兩聲,“當然,這只是猜測,你們可以不相信,可以去找妮娜要不在場證明。”
就妮娜的性格,身邊24小時絕對都帶著人,想要她的不在場證明,可簡單的很。
“不過,如果我已經沒有嫌疑的話,我可以請求加入本次案件的調查嗎?”
這是給一個自證清白的機會,也是一個繼續接近警視廳的機會。
這並不是他第一次參與警視廳的案件,卻是他第一次主動且正式的請求加入。
目暮警官當然是毫不猶豫的同意了,完全無視了旁邊幾個警察兄弟的不情願,“淺井醫生願意提供幫助,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最近的東京,實在是有些不平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