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古城甲太案(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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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契、和願契。
這是兩種在功能性上有著細微差別的靈氣。
如名所示,一個是幫助死者還怨,一個是幫助死者還願。
總體沒有太大差別,都是為了消除亡者執念。
不同之處在於,將亡者執念分為作歹和積善兩類,採取了不同的措施。
積善不用多說,他們盡力幫助便是。
作歹就不同了,怨契在這上面做了一些文章,以免死者怨念太大,非得造點天怒人怨的事情出來才肯消除執念,卻違反了法則規則。
如下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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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契7
任務指標:我要安西康司死。
報酬:古城甲太:靈力(178),物品可選(6位數以下省略),學識可選(C級及以下省略)
乙方:大師(未籤)甲方簽字:古城甲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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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看著戾氣十足的任務指標直嘬牙花子,想都不想就把任務指標塗掉,修改成“讓安西康司付出代價”,然後才簽字。
——別說他欺負沒有靈智的怨靈,他畢竟還不知道這件兇案背後藏著什麼隱情,給自己留點餘地比較好。
然後,大師開啟學識省略中藏著的死亡記憶回放。
早前提到成實醫生記憶碎片時候就說過,透過契約交易得來的記憶有著相當多的限制,因為人的記憶是他們靈魂中隱藏得最深也是最珍貴的東西。
靈契規則在上,大師不能逆天而行,願契或者怨契得來的記憶碎片,就只能是被害者生前最後的一點記憶而已,長有一刻鐘,短的話就兩分鐘。
運氣好的話,大師能透過最後這點記憶得知兇手的資訊。
要是運氣不好,比如兇手是遠端行兇……被害者自己都不知道兇手是誰……那大師就麻煩了。
毛利小五郎剛跑回來,見到的就是大師蹲在地上呆愣的傻樣,“淺井君,嫌疑人跑了,受害者什麼情況?”
大師換成正經臉,認真道:“死透了,這裡燈光太暗,我沒有多碰觸屍體,防止命案現場被破壞掉。大叔,是你去報警還是我去?”
毛利小五郎嚴肅地說:“犯人可能會回來,你呆在這裡會應付不來,你去報警之後儘快回來吧。去拉麵店借電話,或者去公用電話亭。”
大師立刻去電話亭。
十分鐘後,警車呼嘯而來。
警視廳刑事部搜查一課強行犯搜查三系警部——勞模目暮十三。
他穿著那身萬年不變的棕黃色職業套裝,帶著那群警視廳的小夥伴來了。
大師領著他們走進巷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