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明一下啊,我沒有摻和。常小剛又不是我的男朋友,我摻和什麼啊?我憑什麼摻和啊?”高迎春說。

“雖然我沒有男朋友,但我也沒摻和你跟常小剛的事啊。”華莉說。

“怪我,怪我沒有說清楚。我是說,你們兩人以後,能不能不要摻和我跟常小剛的事了?”楊北紅說。

“我幹嘛摻和啊?”高迎春說。

“你是不是怕我們摻和,跟你搶人啊?”華莉問。

“如果你們將來一摻和,常小剛那個榆木腦袋,就分不清東南西北了,就會不要我了。”楊北紅說。

“你堂堂中江科技大學的首席大美女,怎麼對自己這麼沒有信心啊?不說別的,就憑本事搶,你也可以把人搶回去啊?”高迎春說。

“你說的好聽,哪有那麼容易啊。你們可以天天跟他在一起,耳鬢廝磨,我又整天見不到他的面,怎麼搶啊?搶來搶去,還不是成了你們的手下敗將。”楊北紅說。

“耳鬢廝磨?什麼耳鬢廝磨啊?你把話說清楚啊。”高迎春說。

“就是說,你們跟他接觸多。”

“我們是同班同學,當然接觸多,但也不是你說的耳鬢廝磨啊。我跟他只是同學關係,跟他相處沒有那麼親密啊。”

“我跟他相處也沒有那麼親密啊,別用耳鬢廝磨說我啊。”華莉說。

“無論是我,還是莉莉,如果跟他耳鬢廝磨了,還有你的份嗎?”高迎春說。

“對啊,那就沒你什麼事了。”華莉說。

“別一唱一和的,算我說錯了,行了吧。”楊北紅說。

“那你說個對的詞啊。”高迎春說。

“朝夕相處?”楊北紅說。

“從早到晚都在一起。這是形容常生活在一起,關係密切啊。我跟他是這樣嗎?你怎麼越說越糊塗,越說越離譜啊?”高迎春說。

“你腦瓜子好使,說一個貼切的詞啊。”華莉說。

“志同道合?”楊北紅說。

“春春,你點評一下。”華莉說。

“志同道合的意思是志向相同,道路一致。我們想找男朋友,他要找的是女朋友。志向怎麼相同,道路怎麼一致啊?”高迎春說。

“這就是你沒有學習好的表現啊。你不能只盯著本意,應該看延伸的意思啊。志同道合就是形容彼此理想、志趣相合啊。我問你們,你們和常小剛是不是彼此理想、志趣相合啊?”楊北紅說。

“太牽強附會了,這個詞用的不對,再想一個詞。”華莉說。

“紅顏知己,也叫紅粉知己,就是在常小剛眼裡,你們是他在精神上獨立、靈魂上平等,並能夠跟他達成深刻共鳴的女性朋友。”楊北紅說。

“我們是常小剛可以無話不談的,彼此有共鳴又非常知心的女性朋友嗎?我感覺,沒有到那一步啊。”高迎春說。

“春春說的對,我們還沒有到是常小剛的紅顏知己那一步啊。”華莉說。

“充其量是跟其他男同學比起來,關係稍稍好一點的男同學。”高迎春說。

“所以啊,紅紅,你這個詞也用的不對。”華莉說。

“那你們說,用什麼詞?”楊北紅問。

“你不是才貌雙全嗎?把你的才華展示一下啊,難道你連一個貼切的形容詞都想不出來嗎?”高迎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