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吏點點頭,“是的,這些人總能找出各種藉口,然後多方干預,給縣令施加壓力,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本以為縣令既然抓了人,至少也要周旋一番,沒成想這麼快就放了人。

秦風心裡五十口老氣都嘆了,表面卻不動聲色道:

“好了,有關地主家的情況本官知道了,你把所有和地主家有關的案子,單獨整理出來,給本官審查。

這件事不必回稟縣令,本官自會酌情處理,不會叫你們為難。”

“小的這就去辦。”

那小吏應道,隨即躬身退下。

不多時,那小吏便拿來了幾沓厚厚的案宗。

秦風翻閱著,發現關於那地主家的一些案子,非常的頻繁,

幾乎是平均每隔一天,地主家就要搞點事情出來,就沒個消停的時候。

每次鬧到官府,都是官府給他們收拾爛攤子。

而且每一次,都沒有讓地主家真正付出代價的。

這些案子看起來問題都不大,顯然都是經過地主粉飾太平的結果。

本身的案子肯定不會那麼簡單,但是經過他們的運作,再脅迫縣令寬容一下。

就好像之前那些惡漢追到湖裡殺人一樣,被他們運作一番,就成了正當防衛,

再加上家屬不願意追責,而地主又給縣令施加層層壓力,百般糾纏,這樣子誰都不想趟這趟渾水。

就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後的結果自然就是不予處理。

這種情況真是惡劣至極,秦風的心裡彷彿壓了一塊大石頭。

他暗自下決心:“朕倒要看看,這小小地主,能有多厲害,

看我這個真皇帝,究竟能不能滅了你這個土皇帝!”

雖說這裡的官員辦事確實不太讓人省心,但細細想來,

除此之外,還反映出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大唐的司法制度不夠嚴明,細緻。

在現有的司法制度裡,行兇者作案的處理,並不靈活,都是一概而論,

處理結果無非就是坐不坐牢,坐幾年牢的問題。

這才讓那些惡漢有機可乘,隨便找了一些理由就一走了之,就什麼責任也不用負了。

這樣對於受害者是很不利的,一旦事發,行兇者只會想著如何找藉口替自己辯解,

或者是如何利用關係與衙門周旋,但是卻不會給受害者醫治。

雖說有人的地方就難免有衝突,哪怕是再和平的國家,多多少少也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作為統治者,只能儘可能的幫百姓把傷害降低到最小。

是時候該完善律法了,秦風略一思忖,

拿起桌上的羊毫,起草了一份公文。

公文中完善了對於歐傷他人案件的處理細則,

首先要由法醫鑑定傷者的傷情,而且法醫既不能隱瞞傷情,

也不能誇大傷情,法醫必須得如實彙報,如果不如實彙報,依法革職處理。

另外,秦風還留了一個司法的觀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