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都是事實。

事實就是,有能耐不一定能成功,沒能耐,也不一定一輩子碌碌無為。

選擇很重要。

運氣更重要。

而站在上位者的角度,能力固然不可或缺,卻絕對不是唯一的用人維度。

給股份也很正常。

現代社會,但凡好點的公司企業,管理層都是佔股的。

這樣才能盡心盡力,把公司的事當成自己的事。

哪怕是封建時代,跟著造反,入主朝堂,也不可能就給點死工資。

所以這其實跟給誰沒關係,這件事的本質是,是誰都得給。

除非實在是看不上,不想用了。

沈馨想了一會,還是有點似懂非懂,便笑道:“看來我這輩子是站不到你的角度了,不過話又說回來,你打算給我多少呢?”

“藝術品公司百分之一,樂器廠百分之一,餐飲公司百分之五,只有在職期間分紅權。”

陳遠很快給出答案。

主要還是餐飲公司,因為主要工作都在這裡,不像字畫臥箜篌生意,都是躺著賺。

只有在職期間分紅權,則意味著不可轉讓,不可離職。

沈馨還是不由自主張圓了嘴:“那也很多了吧,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買房了?”

“看你啊,我賺得越多,你分得越多,反過來,你要給我幹黃了,又或者不打算跟我混另謀高就了,那可能就沒多少了。”

陳遠笑得十分燦爛,說完又道:“分店也不能馬虎,店長給各自所在店面百分之五,等時機成熟,提一個上來當副手,給百分之二。

暫時就這樣,你自己也多想想看看,還有什麼重要職位是需要給的,別捨不得,我都捨得。”

沈馨:“……”

突然有些不知道該怎麼接。

儘管上市公司都是這麼幹的,但凡有點理想的公司都有期權激勵。

餐飲行業,因為行業特殊性,就地給店長持股以增強動力而今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可還是有種被金元寶砸中的感覺。

因為公司的經營狀況實在是太好了,以至於有種不勞而獲的感覺。

當然,不要也是不可能的。

因為很明顯,陳遠給股份,不因為她是誰,而是因為她剛好在這個位置上。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不是她,而是別人,該給也一樣會給。

況且,她想買房啊!

雖然之前已經給她漲過工資了,年薪八十萬並不少,可京城的房價,說實話還是有些吃力的。

有分紅就不一樣了。

餐廳目前的情況,單月盈利在一百六七十萬,新開的兩家分店因為面積大,會更好有些,預計單月利潤能過兩百萬。

這樣只三家店,單月分紅就二十多近三十萬,一年三百萬穩穩的。

再加上年薪,加上藝術品公司樂器廠一年應該也穩穩過百萬的分紅,好像房子也不是很遠。

扣稅全款也要不了幾年,沒準能趕上女兒上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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