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喜歡的,能想到並背出來的,一共就那麼多,愣是全都寫了。

李二也很爽。

好詩!

當真都是好詩!

雖然都非陳遠原創,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著,但是,怕什麼,原創又沒在,只要陳遠不說,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創!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爾,他現在都懶得跟他置氣!

永嘉也很開心。

她是知道陳遠要開餐廳的,陳遠也說過,要弄一些好字,掛在餐廳做裝飾。

而今眼下這些字,豈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歡欺負人麼,你不是牛麼,回頭,把你的字都掛去餐廳,讓人看著下飯,看你面子往哪擱!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陳遠的腰,低聲道:“再讓寫個招牌。”

“招牌?”

陳遠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實他本來沒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單純覺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賞的絹帛多的是,別說拿來寫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來,等餐廳開業,掛到餐廳,才是王道啊!

畢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樣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讓人如秦兄這般量產,幾無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雖然店裡的招牌已經有了,但是,哪有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裝裱一下,掛到書房,也不錯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這字,是真好,可惜,記得的就這麼多,要不還真想繼續看秦兄書下去。”

說完話鋒一轉:“能寫的暫時就這麼多了,小弟厚顏,再求四個字,未知秦兄可否再次執筆?”

“好說,好說,哈哈哈哈!”

李二哈哈大笑。

喜歡鑽研廚藝的,都喜歡人誇飯做得好,喜歡研究書法的,都喜歡人誇字寫得好,他現在的身份,就不是皇帝,而是書法愛好者。

等到陳遠把要書的四個字說出來,更是,doublekill,雙倍快樂。

因為那四個字叫——盛唐風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