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 大樹十字坡(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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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爺去那裡幹什麼?”施恩聞言不由說道:“道爺可能不知。
在咱們孟州城附近,這十字坡可是頗有些名頭。
也只有外地來的不知明細,才打那裡過。
本地熟悉的人都不願招惹。”
“哦?”靈青問道:“這是為何?”
“那十字坡的母夜叉孫二孃、菜園子張青,專一捉些過路的行人。
用麻藥藥翻了,做成饅頭賣給四里八鄉的村人。”施恩將情況細細的向靈青說了。
“做的倒是好義事,但也沒甚大用便是了。”
“他們這般行徑官府不管嗎?”靈青問道:“還有,這般賣米肉饅頭如何就叫義事了?”
“官府管他作甚?”施恩笑道:“自古有云,民不舉官不究。
那些來往的大都是離鄉背井,沒有首告,官老爺如何會去管?
再者說了,下面的百姓都已經被颳得沒有半點油水了。
眼見著幹活也沒力氣了,有人賣些便宜的饅頭,給他們長些力氣,供老爺們繼續盤剝。
官老爺還能拒絕不成?
再者,那菜園子也是個伶俐的人,雖然手眼通不到上面。
但下面的鄉里卻是被他網織的鐵板一塊,任誰去問,也問不出個什麼名堂來。
至於如何說他們作的好義事。
尋常百姓人家哪有會去那酒店吃喝的?
哪怕是行腳趕路的,最多討碗熱水喝。
真要不趁時的,就著河裡的涼水,啃些自家帶的乾糧也就是了。
再者,這般皮包骨頭的,能剔出什麼貨來?
而那些吃酒吃肉、肚大肥圓的,只管宰了,管教沒有半分的冤枉。
因此似小人這般的,決是不敢一個人去十字坡的。”
靈青聽罷,不由的沉默。
是了,這裡畢竟不是現代的世界。
若依著現實中的道德法律,將這世界中的人十亭殺去九亭半,都不帶有一個冤枉的。
而對於那些食不果腹,還要為徭役賦稅累死累活的百姓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