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七章國之瑰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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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哲就是根據這「正十二律」,測試這一套金編鐘。
甚至他還試著敲了一首《東方紅》,雖然有點生疏,但是聲音確實十分優美。
「不簡單啊,這麼一套金編鐘,居然還能儲存的這麼好!」
看著眼前的這套金編鐘,陳文哲也是十分感嘆。
兩百多年下來,除了之前在清宮之內的安穩,之後流入民間,想來這套金編鐘,也經歷過顛沛流離。
沒辦法,這麼一套黃金編鐘,誰看到都知道是好東西,誰看到都想據為己有啊!
所以,它們的每一位主人,都會精心保護它們,可能夠流傳到現在也真心不容易。
據陳文哲所知,辛亥革命後,宣統皇帝沒了尊號,成了溥儀。
他蜷縮在故宮內,但每年的開支都需要三四百萬兩銀子。
「清室內務府」為尋求「財源」,就設法轉移變賣故宮的珍寶和財產。
1924年5月31日,經「內務府大臣」溥儀岳父榮源和紹英、耆齡與神都鹽業銀行經理嶽乾齋,簽訂貸款80萬銀圓。
他們規定期限一年,月息一分,須有抵押品交付鹽業銀行。
第一筆貸款40萬銀圓,抵押品就是16枚金編鐘。
另40萬圓的抵押品,則是八個皇太后、五個皇后的金寶(金印)、金冊。
金冊是黃金片上鐫刻著冊封文字,用金絲串成摺頁式冊子。
其他還有金寶箱(金印匣)、金寶塔、金盤、金壺等。
另加上金器鑲嵌珍珠1952顆,寶石184粒,瑪瑙碗等45件。
當年,國寶出宮時,是由「公路局長」劉慶山在深夜押運的。
路線是出神武門(故宮後門,在景山大街),直接運到東交民巷鹽業銀行外庫。
據以前的老檔桉記載,外庫專派保管員(後升科長)邢沛農負責清點接收。
盜寶出宮的事,隔幾天就在神都傳開了。
後來提訊當年神都鹽業銀行經辦人之一王紹賢(銀行副經理)時,他說,我們為了轉移目標,散佈是霓虹正舍銀行和山中洋行所為。
後來,邵飄萍主辦的《京報》正式揭發(先透露的只是傳聞)了這件事,但時間已是1925年2月間了。
此後的十年間,因溥儀無力還款回贖,金編鐘一直儲存在神都東交民巷鹽業銀行外庫。
但後來去西河沿神都鹽業銀行調查時,賬面上了無痕跡。
只是發現了該行業務科長,1930年7月23日一封自芝加哥寄給嶽乾齋的信。
其中寫到:「關於編鐘事,前有銷路。故欲知其價額若干,全套幾件?……既知現有諸多問題,對於宣傳須有緩進。」
其他還有「寧可暫為消極,亦不使風聲外露。」
金編鐘,國之瑰寶,而當事人的心跡,於此可見一斑。
1937年「七七事變」後,神都淪陷於日敵之手。
一時風聲鶴唳,嶽乾齋一日數驚。
鹽業銀行與溥儀「抵押借款」的行徑,及金編鐘等故宮珍寶,成了鹽行的定時炸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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