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青銅器的命名,自然不會嚴格按照學術規定的來確定。

就比如這大小盂鼎,就屬於陰差陽錯被確定的名字。

而事實上,不管當時命名的對錯,學術界卻沿用了最初的定名。

當然,這也是有規則的,因為後來用的規則就是:即用大小來區別同一個盂所做的兩尊青銅鼎。

那麼,這又是為什麼?

常見的說法是,“廿三年”盂鼎體量較“廿五年”盂鼎更大,正如大克鼎與小克鼎那樣。

體量的大小,成為命名大小盂鼎的標準。

但是,出土後不久,小盂鼎便在利慾薰心的獵奇者手中消失了,至今下落不明。

《劍來》

現在有記錄的銘文,只是當時只留下了幾幅漫漶不清的銘文拓片。

據陳夢家先生的研究,見於著錄的小盂鼎拓片,出自羅振玉的《三代吉金文存》。

私人收藏原拓者有陳介祺、於省吾以及齊魯發現的兩拓。

而最初的著錄者,也沒有記錄小盂鼎的尺寸和器型、紋樣,使得現代一些專家,無從比較大小盂鼎的體量。

然而,就目前所能見到的兩器銘文拓片來看,大盂鼎銘文共計291字。

小盂鼎因為鏽蝕太重,人們僅能夠辨認釋讀100餘字,但推測原銘有400餘字。

從字數來看,小盂鼎銘文遠多於大盂鼎。

儘管前者字型較小,但其龐大的數量,必然需要更大的腹壁空間。

因此不由得使我們對兩器大小,充滿疑惑。

近來有學者發現,清末齊魯濰城收藏家陳介祺,在一封寫給另一位著名藏家吳雲的信札中,有這樣的語句:“大盂鼎容八石,小盂鼎容十二石。”

如前所述,陳介祺藏有小盂鼎原拓,而作為海內聞名的藏家,陳氏應當見過原器,甚至可能親自測量過其容積。

根據兩器容積可以想見,小盂鼎實際上要大於大盂鼎。

因此,最接近事實的是,大盂鼎因銘文字型較大,而得名為“大”,小盂鼎則相反。

這也成為青銅器命名中,最獨特的一例。

當然,名字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東西在哪!

可以說,大小盂鼎的經歷都十分坎坷。

對於這樣的寶貝,是個人都想要,這也就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當時的岐山縣令周賡盛仗勢欺人,他以借鼎欣賞的名義,將宋家的大盂鼎騙走,其實是悄悄地將其賣到京城。

事情就是這麼巧,在當時宋兆奎的孫子宋金鑑,就在京城做翰林。

他在琉璃廠閒逛的時候,發現了這尊大盂鼎。

自己家的東西,他焉有不認識的道理?

他就用3000兩白銀,又將這尊大盂鼎贖回。

然後不遠千里,又將其送回西陝郿縣的家中。

我國有句諺語,叫做: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這句話的意思是,富裕的家庭,一般超不過五代,就會變得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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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系統不正經】 【】

當時宋家的後代有個官迷,他花錢捐了一個後補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