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白銀的形式有多種,最普通的是錠,有大小几種。

大錠重五十兩,小錠則重量不等,有二十五兩、十二兩許、七兩許、三兩許等。

大錠兩端多呈弧狀,束腰形,上鏨文字,記有地名、用途、重兩、官吏、匠人姓名等。

宋代銀錠已屢有出土,1955年北湖HS市石寨山出土了293件,大小不等,總計約重達3400兩。

1958年內蒙昭烏達盟BLZQ,也曾出土了5件。

此外,宋代宮廷還鑄造過許多金銀錢,作為冥錢殉葬、賞賜饋贈及娶親時的撒帳錢或洗兒錢等。

南湖長沙出土的“慶元通寶”銀錢及傳世的“太平通寶”銀錢均屬此類。

金代銀幣也出現了不少,比如章宗承安二年(1197,曾鑄造“承安寶貨”銀幣。

自一至十兩分為 5等,每兩折錢二貫。

還有,這是我國有法定計數銀幣的開始。

金朝民間多以銀論價,交易完全用銀。

1981和1985年在黑龍省先後發現了5枚金代“承安寶貨”銀錠,面值均為一兩半,重59.3克。

這種金代銀幣的字跡、庫部押記,及形制幾乎完全相同。

此外,還發現過正隆、大定、奉和年間的銀錠。

元代白銀的貨幣,作用日趨發展。

此時不僅借貸、俸餉、爵賞、賜功、勞務報酬、大宗交易及稅收用銀,物價也以銀來表示。

甚至發行紙鈔的準備金,也用白銀,以銀為本位。

這時期白銀,已經確立了它的貨幣地位,成為元代民間的通貨之一。

其形式仍以錠為主,呈扁平砝碼狀,大的五十兩。

上面多陰刻地名、監納、庫使、庫副、提舉司、秤子、銀匠等名稱。

至元三年(1266開始,將銀錠稱為“元寶”。

另外,元代還曾鑄造過“大朝通寶”“至元通寶”、“元貞通寶”銀錢及一種寺廟所造的供養錢等。

到了明代,特別是在英宗即位(1436後,白銀已體現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這兩種基本的貨幣職能。

嘉靖時,用銀就更為普遍,當時的田稅、徭役、商稅、鹽稅、關稅和其他稅收,都一律折銀徵收官俸和國庫開支也用銀支付。

明代後期,不但大宗交易用銀,而且連小生意也都用碎銀交易。

這時白銀最終排擠了紙幣,並取代銅錢,成為流通中的主要貨幣。

這一時期形成了以銀為主、以銅錢為輔的銀、錢並行的貨幣制度。

明代銀幣的形式仍以銀錠為主,最大的錠重五百兩,一般元寶仍重五十兩,還有各種小銀錠和碎銀兩。

大錠上都鑄印有鑄造地名、重量及工匠姓名。

小錠的銀幣上,有時還鑄印有年號及地名。

另外,明代還鑄有大小不同的銀錢。

如“永樂通寶”、“萬曆通寶”、“天啟通寶”,及萬曆年間的各種“礦銀”等。

明代的各種大小銀錠,傳世和出土的很多。

清代銀兩已成為法定的本位幣,銀兩與制錢具有主輔關係。

銀兩作為本位幣的地位,到1933年廢兩改元時才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