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七章御賜金磚,以作賀禮(第1/2頁)
章節報錯
據統計,只是這一次在梁莊王墓中的發現,就出土金、銀、玉、寶石等,各種品類隨葬品計5300餘件。
其中金、銀、玉器計1400餘件,珠飾寶石則多達3400餘件。
其奢華程度,在已發掘的明代親王中前所未有,僅次於明神宗的定陵,為繼定陵之後的又一明代重大考古發現。
其中的一些經典飾物,其上都有大量寶石。
最出名的肯定就是那件“金鑲寶石帽頂”,及一顆200克拉的“無色藍寶石”,它也是迄今我國的最大一顆。
說到這,或有人忍不住好奇問“這麼大一顆寶石,得值多少錢啊?”
對此專家也做出了回答:無法估價;
或有朋友不理解了,寶石和黃金、白銀一樣,都是以重量來衡量價值的,怎麼可能“無法估價”呢?
這裡多說兩句,一般來講,黃金、白銀的價值多是以克為單位,它的價值是以總重量累計換算的;
但“寶石”不同,一般來講,寶石每增加一克拉,它的價值並非“累計”,而是可能翻倍。
重達“200克拉”,再加歷史價值,這也是專家說“無法估價”的主要原因。
或有朋友會問,這麼大的無色藍寶石,應該就是梁莊王墓價值最高的文物了吧?
答案同樣出人意料,梁莊王墓中最有價值的,並非200克拉的“無色藍寶石”,而是兩塊五十兩,共計100兩的“金磚”。
對梁莊王墓有所瞭解的朋友或許知道,這座大墓中的文物件件“價值連城”。
除寶石外,諸如花絲鑲寶石帶、金鑲白玉腰帶等,都堪稱國寶級文物;
反而是黃金、白銀的價值顯得暗淡了許多。
“無色藍寶石”的價值,怎麼可能抵不上兩塊,一百兩的“金磚”呢?
簡單來說,兩塊金磚,一塊長13厘米,寬9.8厘米,厚1厘米,重1937克;
另一塊長14厘米,寬10厘米,厚0.8厘米,重1874.3克;
其中一塊金磚上刻“永樂十七年,西洋等處買到八成色金1錠伍拾兩重”幾個字。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主要說兩塊金磚的重量及出處。
這裡是重點,這兩塊金磚,居然是鄭和下西洋,從“西洋”進口的舶來品;
據《明史》記載,“金磚”為明代朝廷賞賜給皇親貴族的定親禮物,這也說明,梁莊王一生結過兩次婚。
對歷史有研究的朋友,或許會說“別瞎扯。”
墓中出土兩塊金磚,就說梁莊王結過兩次婚?一點根據也沒有;
明梁莊王三十歲就死了,一生沒有子嗣,最後落得爵位被除名。
乍一看,這種說法很有道理。
《明史》記載“梁莊王瞻垍,仁宗庶九子,宣德四年就藩安陸州。正統六年薨。無子,封除。”
直白點翻譯,梁莊王叫“朱瞻垍(jì)”,是明仁宗的第九個兒子,明太祖朱元璋的重孫;
朱瞻垍被封為“梁王”,封地在今天的北湖省,三十歲抱病而亡,沒有留下子嗣,也正因如此,“梁王”封號被朝廷除名。
這就引出了幾個問題:梁莊王正值而立,怎麼會忽然暴斃?
朱瞻垍貴為藩王,按理說妻妾成群才對,怎麼會沒有留下子嗣?
既然“梁莊王”封號被除名,皇帝為什麼還要如此重視他的陵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