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謝,誰叫我和穆託是朋友呢。”林木揉了揉小奸商的頭,把黑色的長髮都給揉亂了。

小奸商咧嘴一笑,一肚子感激的話,就是說不出口,但卻記在心裡。

接著,兩個人就又回到了屋子,但是在這之前,林木去找了石皓,讓他帶點人出去,盯著剛剛那夥人。

石皓點頭答應了,帶上了幾個克斯索人,一同離開院子。

其實小明和勒布朗也想跟著的,但是卻被石皓拒絕了,他感覺帶上這兩個人,他的智商都會變低。

貧民區又髒又臭,到處都是窮人,不過這些窮人似乎沒有危機意識,一個個看上去都很安於現狀。

石皓已經基本熟悉這裡的情況了,沙漠中有許多沙蟲之類的東西。

那東西是高蛋白,據說味道也不錯,可以製成菜品的配料,價格也算不錯的。

而奧姆多人,平均等級就是六級,獵殺沙蟲是很容易的。

也就是說,他們明明可以活的很好,但卻是選擇混吃等死。

這種人,活該做窮人吧。

自己不努力,又能怪誰呢。

這讓石皓想起了以前的一些朋友,有了錢就胡吃海塞,沒了錢就去工地搬磚,然後抱怨老天爺不公平,可惜他們的老子不姓馬不姓王。

那個時候的石皓,卻是已經用搬磚攢下來的錢,在小區外面租了個門市房,開了個彩票站,每天都不少賺錢的。

所以石皓就在尋思,也許老天爺是真的不公平,因為很多人生出來就巨有錢。

可是哪怕是不能大富大貴,但只要是努力了,這個世界就會讓你過的很好。

怨天尤人就能賺到錢嗎?

不能的。

後來石皓跟了元虛,他也師兄弟中最刻苦的那個。

那時候的小明就不刻苦,很是安於現狀,甚至覺得能夠給有錢人當個保鏢就行。

其實這倒也沒什麼錯,畢竟人各有志。

可是石皓就覺得,只要有機會,就一定要充實自己,學到手的本事就是自己的,越強才能讓自己過的越好。

人生,不就是這樣嘛。

這時候,一個叫做盧丁的克斯索人問道,“可以吃嗎?”

石皓知道,他指的是這裡的奧姆多人,便搖頭道,“不要問我,去問林木。”

“不敢。”

盧丁咧嘴一笑道,“他是克斯索人眼中的殺神,一把火燒死王城兩百多萬人!”

“那你不恨他?”石皓奇怪道。

盧丁詫異道,“為什麼要恨他?燒死的又不是我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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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這話好像也有點道理。

盧丁又說道,“而且我們的任務是保護扶搖殿下,而扶搖殿下又是林木的劍侍,我問過殿下了,殿下說劍侍等於奴隸。”

“為什麼殿下會成為奴隸呢,想不通……”

“別吵!”

石皓忽然將眾人拉到一棟房子後,因為他看到一個鬼祟的身影,正在與人交談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