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中午充過電,跑鎮上一個來回不是問題。

只不過村裡通往鎮上的路不太好走,坐在電動車後箱的於莎莎顛屁股疼。

下午兩點多,林木和於莎莎到了鎮上。

“木頭,你還記得醉仙樓嗎?”於莎莎在後箱問道。

醉仙樓是鎮上最好的飯店之一,林木自然知道。

但他覺得自己傻子的人設,記不得才正常,“不知道。”

“傻了吧唧的。”

於莎莎翻了個白眼,但卻更放心了,“我給你指路,你前面左轉,然後……”

又是十幾分鍾,電動車停在了醉仙樓門口。

一個保安立刻走上來了,皺眉道:“趕緊把這破車開走,這是醉仙樓,能停電動車嗎?”

媽的,狗眼看人低。

不讓停可以,但就不能好好說話嗎?

林木心裡面有氣,面上傻笑。

“你笑你媽呢,你傻逼吧?”保安罵罵咧咧道。

林木攥緊了電動車把手,差點沒忍住一拳打過去。

可想起才因為他打人賠了五十五萬,他只能忍住了。

於莎莎本是想看林木出醜,但罵人就過分了,“是耿樂請我們來的!”

“哎呀,原來是耿大少的朋友啊,快請進。”保安立刻就換了一張臉,諂媚的不行,跟狗奴才似的。

耿樂?

上初中時,班上最有錢的那個?

林木記得上學時,耿樂就一直追於莎莎的。

當時趙欣一心學習,就求林木假裝她男朋友,然後林木也答應了。

結果耿樂就叫人打林木,然後林木把林森喊來了,又打回去了,而且把耿樂打服了。

他沒想到,現在於莎莎還和耿樂有聯絡呢?

肯定是看人家耿樂有錢,不想努力了唄。

媽的,早知道當初就不幫她了!

林木心裡有氣,“莎莎,那我先走了。”

“走什麼,來都來了,一起吃飯。”

於莎莎拉著林木的手說:“醉仙樓的菜可好吃了,吃點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