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家法伺候(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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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陣勸說,陸澤才終於說服比爾·金凱德和傑夫·羅賓接受了他的理念。
簡單好用,才是產品的終極追求,而不是所謂的功能大而全。
況且陸澤要的是用iTunes提升iPod的銷量,那自然是下載安裝量越多越好。
把iTunes打造成為一個類似前世早期版本QQ音樂的MP3播放軟體,不僅簡單易用,還相容Windows和iOS系統,覆蓋面一定會很廣。
到時候軟體上天天推廣iPod隨身聽,連廣告費都可以省不少。
至於MP3音訊檔案,就不用陸澤操心了,網友們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
光是Napster軟體上,就能搜尋到不少網友分享的MP3音訊檔案,可以很方便的下載,這些音訊檔案都是網友從自己的CD碟片中抓取出來的。
Napster軟體可是一個超牛的存在,
這款由年僅20多歲名叫肖恩.範寧的大學生開發的軟體在最高峰有著多達8000萬註冊使用者,並且這一產品直至今日也被業內認為是P2P軟體走向成功的一個標誌。
Napster軟體的使用者比一年以後整個華夏的網民數量還要多一倍多。
它的奇蹟,也充分說明了使用者們對數字音樂的剛性需求。
不過陸澤並不打算做一個類似Napster的軟體,因為那會牽扯到巨大的版權糾紛。
其實不僅是使用者沒想到透過一個軟體,就能在網路上便利的搜尋下載到大量歌曲。
唱片公司顯然也沒想到,自己多年經營的業務,竟然會被一個毛頭小子用一個小小的軟體就撕開了缺口。
憤怒的唱片公司前仆後繼的將Napster告上法庭,卻不經意間也讓Napster這個名字得到了擴散。
這會兒Napster的創始人肖恩.範寧正深陷各種版權官司無法自拔。最大的一個官司,甚至提出10億美金同RIAA(美國唱片業協會)庭外和解,依然遭到拒絕。
想想也正常,你斷人財路、毀人基業,區區10億美金就想解決,怎麼可能。
接下來的Napster公司,哪有精力繼續開發產品,一個個版權官司都讓他們焦頭爛額。
最後的結果顯而易見,包括華納音樂、環球音樂、索尼音樂等在內的唱片公司自然是大獲全勝,Napster則被判決需要立即關閉網站。
所以陸澤一開始就不可能讓iTunes學Napster,立刻為使用者提供音樂下載功能。
他可做不到輕輕鬆鬆拿十億美金去賠償,也不想被迫關閉網站,不然豈不是白忙活一場。
那麼做不僅會影響麒麟科技的口碑,將來也不利於他推出數字音樂的盈利模式。
反正即使Napster輸了官司,但在軟體停止服務前,使用者們瘋狂的在下載備份著數以億計的MP3檔案。
而且在盜版管理不嚴格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多類似Napster的軟體也在不斷上線。
雖然Napster輸了官司被迫關閉,但它培養的使用者習慣還在延續。音樂從CD或磁帶這類傳統介質轉換到線上的MP3格式,儼然成為了不可逆轉的潮流。
所以只要iPod上市,根本不用擔心使用者找不到足夠多的MP3音訊檔案。
所以音像公司及音樂版權協會們,想告就繼續去告Napster公司吧,反正陸澤只是個買隨身聽裝置的,要告也輪不到他。
而且之前帝盟公司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MP3隨身聽公司,已經把版權官司給打贏了。
硬體公司只是銷售聽音樂的工具,這並不違法。
而網上那些盜版MP3檔案,和硬體公司沒有關係,因為那是使用者的個人行為。
所以,各國音樂版權協會才會對Napster公司恨得咬牙切齒,逮著機會就要一棍子打到死,絕不肯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