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華也說不上來為什麼。

為什麼他看到這位大叔會有一種親切的感覺。

就是很奇怪。

並且首次見面,方華叫人叔,幾乎是脫口而出,非常自然。

他始終覺得這位大叔,絕非表面上那麼簡單。

他只是心在流浪,穿著破爛也遮蓋不住那種非於常人的氣質。

他的眼神很柔和。

那在某一瞬間,卻充滿了威嚴。

他身為流浪漢,卻沒有絲毫的自卑感。

出入高檔的場所,隨意自然,不見拘束。

別說是流浪漢了,要是普通人來這家高檔的餐廳,也會略顯拘謹。

但他就是很隨意大方。

也不是那種裝。

就是很隨意,就像回到自己家裡一樣,怎麼舒服怎麼來。

服務員顯然是認識他了。

看到他來了之後,很熱情的招待,並沒有因他穿著破爛而有絲毫的嫌棄。

兩人好像很熟的樣子,詢問他是否還要以前的套餐。

這位服務員第一次接待他的時候,確實有些詫異。

以為是進店要飯的流浪漢。

服務員不討厭窮人,但極其討厭那種有手有腳的人四處乞討。

後來發現這位流浪漢,跟其他流浪漢不同。

他抽的煙甚至都比來這裡吃飯的其他客人都要高一個檔次。

他點的餐也頗顯浪費。

明明吃不完,卻還要點那麼多。

剩下的也不打包。

但他不是天天來,他的資金好像也不是太富裕。

服務員在街頭看見過他幾次,坐在角落裡啃麵包和礦泉水的時候也有很多。

像是攢夠了錢就來餐廳吃頓好的,沒錢的時候就忍著。

就是很怪的一個人,他都不能把錢平均分配著話嗎?

他那一包煙的價錢就夠他吃幾天不錯的飯了。

還有來餐廳的時候,明明一塊牛排他都吃不完,偏偏還要點兩塊。

吃一塊留下一塊。

服務員提醒過他兩次,讓他少點,他卻當做是耳旁風,根本不聽,顯得又那麼固執。

他看起來很髒,內心卻很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