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跑酷的人特別多。

跑的好的人也特別多。

所以方華會跑酷,喬也覺得很正常,他那麼會打架,證明是運動。

愛運動的人動作都很矯健。

本來只是以為和方華比賽的只是一個普通跑酷愛好者。

方華贏了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可是他得知影片中的大黑哥竟然是響噹噹的跑酷第一人卡森時。

著實有些震驚。

他雖然不怎麼關心跑酷。

但身旁有個熱愛跑酷的普。

時常在他耳邊說起跑酷的事,而這個卡森正式普的偶像。

普在喬的耳邊不知道提過多少次了。

這麼一來。

那這事就不簡單了。

隨便贏一個跑酷愛好者沒什麼,很正常。

但是完成了跑酷冠軍就很不正常了。

“方華怎麼會和卡森在一起?他們的生活不應該有交集才對。”喬有些不明白,“還有,我覺得他們這只是在表演,並不是在比賽。”

“會不會是在拍攝電影之類的?”

普說道:“起初我也這麼認為的,但……你再看看這些影片。”

喬又看了其他的幾段影片。

確認了兩人不是在拍電影,也沒有任何的作假和炒作。

一切都是真實發生的。

但這攝像機是怎麼回事。

當普說出方華是《誰主沉浮》節目的選手時,喬更加的震驚了。

他覺得這一切都太不可思議了

普讓喬看了關於方華的所有影片。

喬也傻眼了。

腦袋像是壞掉了一般。

這還是自己認知的世界嗎?

一個人怎麼能這麼的優秀啊!

昨天自己兩人就是和這樣的一個天才玩了一天,渾然不知道有那麼多人都在看著他們呢!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方華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怪物啊!參加一個節目從一百塊錢,現在才過去一個月多一點,居然賺到了一千多萬。

好吧!這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怎麼樣樣精通呢!並且每一樣都是頂尖的存在。

兩人一起聽了聽方華寫的歌。

所謂是音樂無國界,兩人聽了那三首歌,驚呼不已,弄清歌詞的意思之後——怎麼可以這麼有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