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特設”還是“特赦”?(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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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開始,大家推舉吳玉章擔任臨時會議負責人。
吳玉章請夏之時作報告,彙報林紹泉大鬧蜀軍政府事件的經過,然後請大家討論解決辦法。
夏之時在發言中,關於對林紹泉的任命作了解釋。他說按中外的軍制,支隊長乃是分道出師之領隊官,名位不卑。
且任命書也未取消其司令官位,林紹泉仍佩帶總司令關防,是總司令兼任支隊長的名號。
夏之時認為對林紹泉事權不為不重,委任不為不專。
可是,林紹泉平日跋扈慣了,對夏之時毫不妥協,仍然氣勢洶洶地反駁。
他仗著有幾個親信標統作依靠,對參會人員大聲咆哮道:
“我林紹泉犯的罪多得很,不用你們講,我自己來說嘛:
砍爛關防印信,其罪一也;
撕毀委任狀,其罪二也;
持槍大鬧軍政府,其罪三也;
當眾辱罵正副都督,其罪四也。
我承認有這四條罪,犯都犯了,你們能把我怎樣?”
林紹泉說完後,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雙手抱在一起目露兇光。
參會人員面面相覷,蜀軍政府的人員,沒有一個人敢站起來發言反駁。
吳玉章見林紹泉囂張猖狂的醜樣子,非常氣憤,站起來作了長達一個時辰的講話,對林紹泉的錯誤言行進行駁斥。
他反覆闡述革命的宗旨和革命黨人應持有的態度,主張必須執行革命紀律,建議將這次會議改為軍事裁判會。
吳玉章講完後,大家熱烈鼓掌,紛紛表示同意實行軍事裁判。
夏之時隨即說道:
“我是當事人,不便主持裁判。我提議請同盟會總部派來的,孫中山先生的親密戰友吳玉章同志任裁判長。”
大家立即歡呼贊同。
吳玉章也不推辭,當即主持軍事裁判會。
他詳細分析了林紹泉犯下的罪行,以及對革命的危害,其行為無異企圖推翻革命政府。
最後宣佈判決意見,依照軍政府規定的軍法,對林紹泉處以死刑,由夏之時執行判決。
夏之時認為自己是當事人,由自己去執行,會落下公報私仇的口實。
但是對於威嚴的吳玉章,他是由衷地敬佩,因此不知如何回答才好。
他想,應該“特設”一個什麼機構來執行,但是還沒有想清楚“特設”一個什麼機構。
於是,他結結巴巴地說道:
“軍事裁判會既……既是特設的,執行也……也應該……特設……特設才是……”
於是一些人把他說的“特設”,聽成了對林紹泉進行“特赦”,參會的很多人氣得嘆氣和跺腳。
這時,林紹泉的黨羽蘇博淵、周少紅等人,急忙站起來表態,贊成對林紹泉實行“特赦”。
他們說林紹泉曾參加了龍泉驛起義,還當過起義軍的總指揮,對革命有功,同意對林紹泉進行“特赦”。
吳玉章氣憤地說道:“像林紹泉這樣違法亂紀的人,如果特赦了,誰能保證他以後不再作亂呢?”
蘇博淵馬上拍胸脯說道:“我們保他,我們以四個團的軍人保他!”
明顯是想以武力來威脅吳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