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代位繼承(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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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姐姐當時都已長大成人,甚至成家立業,自然不會和小妹妹爭些什麼,反倒一直輪流貼補這個小妹妹。一家人也算是過得順心順意、其樂融融。
直到大姐方玉華英年早逝,方老太白髮人送黑髮人悲痛欲絕,一下子身體便大不如前。
更讓老太太寒心的是,大女婿平時看著和大女兒恩恩愛愛甜甜蜜蜜,可女兒驟然離世,大女婿竟然沒幾日就“又找了一個”。
老太太從感情上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女婿的“薄情寡義”。於是外孫子來看她時,便不免要嘮叨幾句他爸的壞話。
開始外孫子還忍著,可後來就有些不樂意了。半大的小夥子早已有了判斷力。母親生前,父母關係是非常好的,可母親現在畢竟已經去世了。
而且在母親臥病不起的這幾年裡,父親是盡心盡力、任勞任怨,頗為辛苦。直到把母親送走,他也像去了半條命。
現在好不容易走出了陰影,重新開始新生活,姥姥怎麼就容不下了。
就這樣,一來二去,外孫子小偉來得就少了。老太太因為這個又傷心起來。
方玉琦看著老媽傷心不能坐視不管,便親自找到了學校。小偉當時倒底年紀小,年輕氣盛,幾句話就洩了自己真實的想法。把方玉琦給氣的,直罵他是白眼兒狼,她姐白生了他,她媽也白疼他了。當時鬧得挺厲害,差點把學校保安都給引來了。於是兩家這就算鬧翻了。
後來,有一段時間,逢年過節,小偉也曾去看過他姥姥,但都被方玉琦給打了出去,自此小偉和姥姥家便再無往來。
不想幾年後,方老太太一去世,“小偉這白眼兒狼就蹦出來爭遺產”。方玉琦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要說方玉蘭、方玉珍這兩姐妹,對小偉倒並沒有那麼大的偏見。當年大姐去世後,姐夫迅速再娶,雖然有點突然,但兩人也不是接受不了。
男人嘛,有哪一個能守得住?況且姐姐在世時姐夫也算對得住她了。臥病在床那麼多年,都是姐夫伺侯的。換一個人未必能這麼任勞任怨。
老太太那是心疼大閨女,從感情上一下子接受不了姐夫再娶。可你方玉琦作為女兒、妹妹、小姨,你不能火上澆油呀。
老太太和小偉的關係有點僵,你不說從中調解,反而大鬧一場,把關係徹底搞砸。事後小偉想找個臺階來認錯緩和,你方玉琦又把人連罵帶打地給趕跑了。
你是痛快了,可你注意到老媽當時那痛哭流涕一臉不捨的樣子了嗎?小偉這孩子也沒什麼大錯怎麼就得理不饒人?去人家學校鬧完了又在家裡鬧,鬧得親戚都沒得做?
於是蘇小慧開庭時,被告分成了兩派,一派是方玉琦,寸步不讓。“你小偉沒姿格也沒立場分我母親的遺產”。
另一派是方玉蘭和方玉珍姐妹。她們表示服從法院判決,法院怎麼判,她們就怎麼辦。
其實這案子很簡單,關於代位繼承,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本案說白了就是父母先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子女有權代替父母繼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遺產。
判是好判。可是判完了以後,蘇小慧知道方玉琦不會善罷甘休。
開庭的時候方玉琦就反覆地提出,其母在世時曾說過她名下的房產由她這個小女兒繼承。
蘇小慧讓她就此說法提供證據,她又說當時老太太年齡大了,沒留下什麼書面的遺囑,只是口頭和她說的,可當時也沒人在場。蘇小慧又問其他兩姐妹,她二人均表示不知此事。
方玉琦又提出,她不獨享這套房子也行,但小偉是堅決不能繼承方老太太的遺產。她不管對方律師說的什麼民法典,什麼代位繼承。她就知道父死子繼,沒聽說過姥姥死外孫子繼的。
他小偉又不姓方,憑什麼繼承她方家的財產?更何況方老太在世的時候,“這個白眼兒狼,連來看看他姥姥都不來”,法院要是判決讓這“小兔崽子”繼承遺產,那真是“天理難容”!
於是“天理難容”的蘇小慧在宣判時遭遇了方玉琦的滿地撒潑打滾,和對她的父母及今後子孫的惡毒問候。
蘇小慧淡定地表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