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封山,一連幾日都出不了門。朝揚難得清閒,索性待在屋裡不出去。他才不想把鞋子踩溼,難受死了。

暮雨也是同樣的想法。

自從春嬸按照朝揚的吩咐給她送來一些料子之後,她便開始準備給朝揚縫製新衣裳。除卻早晨去給他梳頭,其餘時間都窩在屋內。

腳踝處的腫傷也慢慢的消退了,不會覺著疼。

這日,寨子裡頭熱火朝天,人人臉上洋溢著歡喜。上次搶了高家的五箱子黃金,每個人都有功勞,所以大當家的特地辦了場慶功宴。

大家覺得跟在朝揚後面有肉吃,日後便會更加忠心賣命,因此,這慶功宴也有鼓舞士氣之效。

朝揚開啟衣櫃,翻了翻裡頭的衣裳,全都是舊的。

雖說破的地方已經被暮雨縫補好了,可是這些布料都上了年頭,多少有些不禁用。朝揚之所以不去願意換掉它們,那是因為,,這些衣裳都是當年孃親親手替他縫製的。

思緒回到現實中,朝揚抽出那件白衣放在手裡掂了掂,這他最喜歡的一件衣裳,不過平日裡他總是要習武練功與沙塵作伴,很少會穿白色,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白衣看上去倒是嶄新的。

只不過,袖子上的那朵鮮豔的紅花格外惹人注目……

少年身著一襲白衣,腰束綴枝淺色腰帶,上面佩戴一隻繡有威猛老虎的荷包。男子身材修長,凜凜劍眉下的那雙幽暗深邃的黑眸透出一股野性,給人不好惹的印象,可是他那張俊美風流的容顏卻又讓旁人忍不住的去悄悄打量。

朝揚前腳剛邁進大堂,所有的弟兄們立馬收了聲,恭恭敬敬的抱拳大喊:“參見大當家的!”

吼聲震耳欲聾,充分彰顯土匪之氣概。

朝揚淡淡掃了眼眾人:“都坐下吧。”說著,走向桌子的主席上,直接道:“廢話不多說,喝酒!”

“得勒!”

兄弟們早就被酒香勾住了魂兒,一個個拿起酒碗往嘴裡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好不快活!

人間逍遙不過如此!

酒過三巡,眾人微酣,一個個紅光滿面的,嘻嘻笑著說些葷話。男人聚在一起,少不了討論些風流韻事。

小鬼坐在朝揚對面,此刻他被灌的有些暈頭轉向了,嘿嘿的看著對面傻笑:“大當家的,您這衣服上咋還有朵大紅花啊。”

看起來與白衣格格不入,過於顯眼。

其他的弟兄們早就發現了這件事情,可他們以為這是老大的獨特風格,故而不敢去問。

小鬼已經徹底喝高了,大著舌頭:“大,大當家的,男子的衣服上怎的會有花啊?”

朝揚玩轉著手裡的酒杯,眸色迷離,似乎也染了些許醉意,語氣讓人捉摸不透:“你猜猜。”

“女人!肯定是那個被您搶上山的女人繡的!”

小鬼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自作聰明的腦補一齣戲來:“大當家的,一定是暮姑娘想要討好您,引起你的注意,所以才會在您的衣服上繡出一朵花!”

“女人嘛,不就那點小心思!我猜啊,暮姑娘肯定是想要您記住她!”

周圍人跟著起鬨,“原來如此!就說嘛,大當家的樣貌好,武藝好,就算那女人是被搶回來的,想必也被大當家的迷住勒!”

朝揚沒說話,抿了口酒水,唇角不自覺掀起一絲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