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西亞點頭,“根據信封的郵戳,我把整個片區翻了一遍,向當地老居民打聽,找當地的偵探朋友幫忙,才篩選出這一件舊案。時間點能對的上,年齡也不差,這也能解釋為什麼你要找的人一直沒有回華國接走家人。”

沒辦法接嘛。

按照卞輕洛提供的資訊,段蘭蘭三人是1968年到了m國,隨後寄出了那份家書。

而加西亞在華國的家人,因為種種原因,直到1969年年底才看到家書……此後37年,一直在等段蘭蘭回國,卻不知段蘭蘭早已經死於火災,怎麼可能回國?

卞輕洛捏著影印件:

“加西亞,我還是不相信,不管從情感上還是理智上,這證據都還不夠。死於火災的人連是不是華國人都不能確定,怎麼能確定就一定是段蘭蘭三人呢?”

這是其一!

還有一點,段蘭蘭若死於火災,這是天災還是人禍?

卞輕洛都等著加西亞替她解惑!

加西亞忍著甜甜圈誘人的香味:

“嗨,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根據我的調查,這三具屍體就是在段女士三人當時租住的房子裡被發現,從前可能有人去打聽段女士的訊息,但他們找錯了地址,信封上的郵戳,距離段女士當時租的房子有整整半個街區那麼遠,火災發生後,段女士的男友和兒童也同時遇害,我懷疑他們一家是被當地的黑幫盯上,因為攜帶了大量的財物,讓黑幫先搶劫再放火……火災發生後,房東也覺得很不吉利,他重新裝修了房子,也不許鄰居談論此事。”

加西亞已經認定,舊金山警察局在69年記錄在案的三具無名屍體,就是段蘭蘭和段建華,已經段建華的小侄子本人。

年齡對的上,租住的地點也相同,不是段蘭蘭三人的可能性很小。

但這事實卞輕洛自己都挺難接受:

“你推斷是當地黑幫搶劫後縱火掩蓋真相,姑且就算加段蘭蘭不幸遇害,也還是要確認屍體身份的······”

如果警方確定那人就是段蘭蘭,死亡證明就不會那麼寫了。

&n國的國情,他也有話要說:

“像這種已經燒到辨認不出來的屍體,牙齒辨認是個方法,但段女士當時尚未取得正式身份,在m國期間沒有牙醫記錄,這才是當時不能下定論的原因·······那可是37年前的m國,任何事都有可能,就算是不發生火災,要想讓幾個人消失,那些別有用心的人有的是辦法。”

搶了人家的錢財,殺死受害人,永絕後患,不留活口。

&n國整體不至於像加西亞說的這樣黑暗,但也要看是針對什麼樣的人,段蘭蘭三人當時都沒能取得正式身份,根本不算m國公民,還指望著警察要對非m國公民負責?

新的犯罪每天都在發生,一段時間調查無果,案件就會被草草塵封。

如果不是出錢僱加西亞去查,只是讓別人幫忙打聽,是怎麼也翻不出來這件舊案的。

等等,她思路已經被加西亞帶著跑了,確信了那三具屍體就是段蘭蘭三人,如果並不是呢?

“屍體呢,那具屍體還能找到嗎?”

&n劇裡倒是經常演兇案偵破前,屍體會被法醫解刨冷凍儲存,已等待家人前來認領。

但加西亞說了,那具被燒的面目全非的屍體,當時可是無人認領的。

“當然!此時說這個不太合適,但我必須要強調,我是這一行裡最好的,你僱傭的我每一分錢都物超所值。那三具高度疑似段女士三人的屍體,在警局無人認領,後來由舊金山當地的教堂出面將死者安葬了。”

教堂的神父,不是隻會躲在小房子裡聆聽別人的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