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王朝陽只賣了一天的項鍊,只在盛海這偌大的城市當中賣出了一千條項鍊,但是由這些項鍊所帶來的反響,卻是如驚濤駭浪一般,在整座城市的女性中席捲了開來。

一夜之間,幾乎全城的首飾店都被絡繹不絕的顧客給詢問了一遍,讓他們都知道了“毛衣項鍊”,這一個從來都沒有聽說過名字的新興物件。

面對著洶湧而來的顧客,面對著這龐大的購買群體,所有首飾店的老闆,都不禁在心底發出了一串哲學三問:

這到底是什麼?

這東西到底長什麼樣?

這東西到底在哪兒,才能進得到貨?

第二天,在跑完了全城所有的供貨商之後,所有的老闆們終於確定下來了一件事——這玩意,一定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

沒有任何一個供貨商知道什麼是毛衣項鍊,更沒有供貨商知道這東西到底是怎麼製作出來的,它就像是憑空出現的一般,硬生生的插入到了全盛海女性的心底,讓所有沒見過、沒買到項鍊的人,心裡長草。

就在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空手而歸的顧客後,首飾店的老闆終於等到了一個人,一個挎著大包小包走進店裡的年輕人——王朝陽。

昨天下午,在額外給了每人一百塊的加班費之後,旅館內的十八名女工開始了產量暴增的模式。

十八個人連續工作了近二十個小時,終於在天亮之前,為王朝陽貢獻了五萬條項鍊。

又花了五十塊一天的價格僱了一輛小貨車後,這五萬條項鍊便開始了一路的顛簸,在天亮時分到達了盛海的土地上。

剛一到公園,王朝陽便給國尚武發了厚厚一沓的合同,叮囑他一定要在收錢之前讓對方簽字後,二人便開始了分頭行動。

今天的任務很簡單,二人只需要將五萬條項鍊的貨物分給所有簽訂了合同、自願成為加盟商的店鋪。

至於王朝陽擬的這份合同,內容則是更加的簡單:

一千塊錢四十條項鍊,成為三級加盟商,後續拿貨價是十五塊一條。

兩千塊錢一百條項鍊,成為二級加盟商,後續拿貨價是十三塊一條。

五千塊錢三百條項鍊,成為一級加盟商,後續拿貨價是十塊錢一條。

在合同的最後一行則是用粗體字標註著:禁止各家串貨,發現必究。

雖然王朝陽知道在法制尚不健全的九十年代,這句警告宣告的作用不大,效力更是趨近於零,但是他依舊還是加了上去,希望依此能將項鍊的壟斷時間再增長那麼一點點。

自盛海公園開始,二人兵分兩路,挨家挨戶的走訪各家首飾店。

面對攜帶著傳說中“毛衣項鍊”的二人,幾乎沒有人選擇拒絕成為加盟商。但是礙於手頭現金不夠充足的原因,大部分的老闆都簽訂了合同,無奈的選擇了成為二級加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