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來電腦的那一刻,我就開始寫小說了。

但是隻能週末寫。

週一到週五要住在學校。

那個時候,是在一個小網站寫。

網文你們也知道,輕易是不能斷更的。

我每次都週末寫。

哪能有什麼成績?

可因為是小網站,我也簽約了。

當時我不足十八歲,用的我爺爺的身份證號,至今那個合同,還被我好好保留著。

因為那對我來說,是相當甜蜜的一段回憶。

後來去工作了,我與爺爺奶奶逐漸聚少離多。

縱然如此,爺爺依舊保持一週給我打一個電話的習慣。

那個時候我是在上海工作。

由於是學技術。

一個月大概兩千塊工資左右。

管吃管住。

那個時候的我,也不懂事!

現在想想,真想一巴掌抽自己!

因為我沒錢吃飯的時候,向爺爺要了好幾次錢,都是一千,五百的要!

媽的,我真特娘畜生啊。

向老人伸手要錢。

那個時候我是帶著電腦去的。

那個時候我沒上完初中就去學技術了。

大概十六七歲。

反正十八歲還沒到。

我爺爺每週給我打電話,都要問我,小說有沒有堅持寫。

我當時被大都市的繁華迷住了眼,已經忘記了小說的事情,只是回答說,有在堅持。

那個時候,我爺爺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經常錄音,就是怕有一天爺爺...

可惜錄音現在找不到了。

因為那個手機壞了。

後來活沒學好,就回家了。

玩了一年。

十七歲那年,又去了上海,過了半年,過了一個十八歲生日。

所以我記得特別清楚。

十九歲的時候,又開始寫小說。

二十歲的時候,技術學完了,就開始看各種各樣的書。

想要補充一下知識。

至今為止,這個習慣我很好的保留了下來。

隨著看的書越來越多,我發現我的文筆也漸漸好了,最起碼可以講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