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光之吧的主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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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洛杉磯,街上,傍晚時間
夜晚的洛杉磯市中心,是彌亂的,是燈紅酒綠的,是狂歡的,至少達米安是這麼認為的。
看著這夜幕還沒完全下來,就已經是喝著酒,笑得像傻子一樣,並且還異常吵鬧的夜市街頭,達米安感到一絲不適應。
“我想哥譚的夜生活應該比這裡要混亂吧...”
星樂拉著達米安的小手,一邊穿梭過擠來擠去的人流,一邊小心護著手裡的包裹,就好像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一樣,不過達米安知道,那裡面究竟是什麼。
“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去夜店,你確定穿這樣的衣服沒問題嗎?”
達米安拉扯了一下身上,普通的便衣襯衫還有外套,不露腿不露手的,就是星樂也是這樣,有些不符合自己對於夜店遊玩的印象啊。
“我們去那裡是有生意要談,你以為是狂歡放縱嗎?還想去美女圍簇中,在舞池中扭段秧歌,夜夜笙歌中喝著上千美元的酒?你要是這麼做,不用你爸來,我先把你屁股打出花來。”
星樂沒好氣的拍了拍自己這個便宜弟弟的腦袋,引得後者不滿的看著自己,不過有一說一,星樂說的沒錯,他們不是來玩的,他們是來尋找什麼東西,因而來這裡做交易的。
只不過這個做交易的物件,是一個夜店老闆,而且還是星樂的一個老朋友...據星樂描述,他和這位老朋友的友好程度,已經到了幫對方揍他老爸的程度了。
儘管有很多槽點,達米安都想吐槽,但是現在達米安更想安靜的做個美男子,看看眼前的這個便宜哥哥是怎麼比自己的捐那啥老爸更瘋狂的。
“有他們放縱嗎?”
達米安一指一棟大樓上,一個正在播報現場直播新聞的大型宣傳螢幕,上面報道的,正是納新諾市,那些正在現場演唱會的索引者們,星樂的分身體,貌似從早上,一直都唱到了現在,都沒有停下來,幾乎聚集了大量的市民,在那裡聚眾狂歡。
他們的口不幹嗎?達米安真的很想問。
“......”星樂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就某種意義上來說,那上面正在演唱的,正是自己,作為一個傲嬌的人,他怎麼會說出來呢。
“星樂,那些舞蹈,我能跳嗎?”
“你和我都沒問題的啊,不過...只要不是你爸那種粗腰的話,應該可以做到吧。”
(遠方的蝙蝠俠:阿嚏!阿嚏!阿——嚏!!!)
沒有自覺的引起了某位黑夜騎士的不尋常一面之後,星樂又看向了那邊,正有一條長龍排隊進店的高階夜店,特別是這座夜店之上,還有一棟設計風格足夠彰顯土豪的高樓蓋在了上面,而在底部,幾道熒光燈,勾勒出了一個名字,一個店名——光之吧(.x)。
星樂的那位老朋友,就在裡面,也是這個光之吧的店主。
而星樂,就像是整理衣服一樣,手裡抱著那個包裹,拉著達米安的小手,鎮靜的走了過去,而且是不排長龍,直接走向入口那裡。
“不排隊?”
“一個辦法,不用排隊,還能讓他出來見我。”星樂只是這麼一說後,隨即拉著達米安走到門口那裡,不過,很簡單的就被穿著哥特風的檢票男人給攔了下來。
“不好意思,未成年不能進去。”
也對,明目張膽的放一個十六歲不到的孩子和一個連十二歲都不知道有沒有的孩子進去,除非他們腦子被狗吃了。
當然,也有可能他們面前的,真的是兩隻犬科生物。
星樂一臉理所當然的指著達米安,對驗票的說道:
“勞駕,這是你們老闆不知道的親生兒子,我是來帶他來認親的。”
“!?”
好吧,驗票的男人一愣,達米安用‘臥槽’的眼神看著星樂,而星樂的臉上那叫一個自然啊,簡直看不出這傢伙的心跳有沒有加速和臉紅,真的是...你他孃的連這種話都說的出口!!?
達米安即刻就想把星樂揍一頓,不過還沒等他動作,星樂就十分上手的一手夾住達米安的小臉,像洋娃娃一樣擺了擺,說道:
“看看這張小臉,藍色的雙眼,黑色的爽發,還有滿臉刻滿了桃花氾濫的小臉,這怎麼看都是你們家老闆吧。”
“......”最要命的就是,眼前的驗票人居然真的開始在思考了,特別是跟自家老闆的面容對比過之後,他就越發確認星樂說的是真的,隨即說道:
“呃...你們等一下,我去跟我老闆說一聲。”
還真的進去了,而這一進去,達米安果斷拍開星樂夾著自己小臉的手,冷聲對這條狗說道:
“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