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成功抓到兔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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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只能慌忙的向前跑。慌忙之下她無暇顧及腳步,錯亂的腳步迴響在走廊裡,無疑向追擊者提供了她的座標。
這不是金妮第一次這樣倉皇逃走了,卻是她第一次真的被發現。
驚惶與恐懼佔據了她的思緒,她現在僅能思考的就只有逃。
到底為什麼要她經歷這些?
她拐過走廊的拐角,慌不擇路向前衝,卻驀然看到前方亮起一點亮光,接著是光亮上方那陰森可怕的……費爾奇管理員的臉!
金妮下意識停下並迅速扭頭,這一瞬間腦袋空白的她忘記了背後可能存在的追擊者,於是在回頭間撞上了……
……黑色的蝴蝶?
這是金妮陷入黑暗時最後的記憶。
……
金妮·韋斯萊是韋斯萊家最小的成員,但韋斯萊家的氛圍一點都不算和諧,這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她的哥哥們,每天吵吵鬧鬧,彼此爭吵、惡作劇或者是嘲諷,就算是她是最小的韋斯萊並且還是個女孩子也避免不了這些,就好像她的哥哥們從來都不允許她碰家裡的掃帚一樣,雖然實際上從六歲開始她就一直有偷偷騎哥哥們的掃帚並且至今都未被發現。
以前的時候金妮總想著哪一天能夠離開這個吵吵鬧鬧的家,因為她既不想每日被哥哥們戲弄嘲笑,也不想穿著舊長袍或看舊書,她想向那些大家族的小姐一樣穿更漂亮的袍子吃好吃的點心下午茶,倒不是說她喜歡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傢伙,而是她想過那種生活。但後來她改變了這種想法,作為一名韋斯萊也不錯,至少她的哥哥與她喜歡的人很熟。
金妮·韋斯萊,喜歡,哈利·波特,從第一次見面就意識到了,但是,哈利·波特永遠都不會喜歡她的,因為她做了一些錯事。
是的,錯事,天大的,足以讓她被趕出城堡的錯事——是她開啟了密室。
雖然金妮並不記得自己是怎麼開啟密室的,因為她失去了很多記憶,只是醒來時發現自己身處異處,身上也帶著可怕的痕跡,就好像幾天前她清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身上沾滿了雞毛和紅色的「顏料」,她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但在後來的事中猜到了一切。
牆壁上的血色字跡是她留下的,密室的門也是她開啟的,殺死那隻貓的……也是她。
伴隨著學生們的恐慌以及各種傳言,尤其是當這些傳言還涉及到哈利的時候,她的內心的不安與愧疚已經壓得她快喘不過氣來。
她是不是瘋了?
……
諾厄坐在椅子上,雙腿交疊翻著手裡的日記本。
這本筆記看上去有些年頭的日記本,黑色的封皮已經因為時間變得褪色破舊,裡面的紙張也已經泛黃,除了封皮上褪色的日期外能看清的也就只有第一頁的署名以及封底印著的【倫敦沃克斯霍爾路報刊經銷人;約翰·喬立森】的字跡,裡面一片空白,似乎原主人從未在這本日記本上寫過日記。
翻了一遍沒看到什麼內容的諾厄側頭看了一眼遠處地上的金妮。
在這個可憐少女的額頭上正畫著一個魔陣,魔陣亮起的光芒在她上方形成一個淺色的光泡,泡泡中正顯示著她用羽毛筆在寫什麼的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