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後,那尖嘴猴腮的老二就渾身破破爛爛的從劉先森的院子裡,推開房門,奔逃而出。

他頭都不敢回的拼命的跑著。

就好像後面追逐著什麼恐怖的鬼怪一般。

老二爆發了他此生最快的速度。

不過即使達到他速度的巔峰,他也沒有感覺到任何安全感。

他只能一門心思逃命。

這二傻子,哪裡是傻...

那是個怪物啊!

在老二瘋狂逃跑過程中,突然,他只覺得雙腳劇痛。

他艱難的穩住了自己奔跑的腳步,低頭一看,只見一雙紅彤彤的,他沒有見過的鞋子,硬生生的套進了他的腳上。

不!!!

在低頭的那一瞬間,他立即失去了平衡,撞倒在了石頭上,一命嗚呼。

那雙紅鞋子也詭異的消失不見。

日後,這也成這村裡一樁懸案。

不過,這種禍害鄰里的混混死了,大家也只有拍手叫好的份,無人深究這件事。

甚至無人給他收屍。

只能悽慘被野狗分食。

劉先森呆在屋裡,看向那老二逃走的方向,喝了口夏木實遞過來的茶水。

“我可是放你走了,可是你不中用啊。”

劉先森已經從這混混三人組的嘴中知道了他想知道的情報。

作為在這個鐵林村中無惡不作,恃強凌弱的小混混,他們三人基本上對這鐵林村中的大小事情都是一清二楚的。

混混如果情報不豐富的話,又怎麼害人?

劉先森所佔據的身體就如同他們說的那樣,是一個突然從他們村子中冒出來的人。

而且是個傻子。

平時就只做三件事,砍柴,換吃的,祈禱。

不說話,也不和人交流。

每天就只做三件事。

打他也不應。

喊他也不答。

久而久之,人們都叫他二傻子。

這是個很簡單,單純的情報。

小混混也沒有撒謊。

特別是在手被狼吃進肚子的時候,他們也不敢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