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派瑞斯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很潮的,就像一個三流超級英雄,假如在正常人群裡,他這樣當然很怪異,不過這地下全都是怪物,怪人的世界裡,帕派瑞斯是很尋常的,不但是尋常,更加是很酷的。

鹿宗平也想要類似的服裝,這可是英雄的戰鬥形態。在他去熱域的這半天時間裡,帕派瑞斯依舊給男孩準備了全新的衣物。

“這是啥?”鹿宗平捏起一件露臍的白色純棉圓領短袖,正面還印著一個紅色的心心。

“這是上衣啊。”帕派瑞斯身上也是差不多同款的短袖,只不過他露出的是脊骨。

“這也太露骨了。”鹿宗平換上這件衣服後,百花的衣衫褪去,顯露出他的小肚臍眼——還有清晰的腹部肌肉線條。

“哇哦,人類,你的身材不錯哦,蠻結實的嘛。”

“那這條褲子有什麼怎麼回事?藍色三角短褲?這不是內衣嗎?”

“穿上試試看嘛。”

於是他又露出精健細瘦,白皙挺直的雙腿。

“好極了,太酷了!人類,任何人看到你都會被你的魅力所傾倒的!”

帕派瑞斯給鹿宗平繫上紅披風,現在鹿宗平的形象就介於看完動畫片心潮澎湃的異裝癖和披著奶奶家大紅毯子上街溜達的變態之間。

鹿宗平找了一面鏡子,然後就感覺辣眼睛。鏡子裡的生物簡直是雌雄莫辨,秀美非凡。

“算了算了,帕派瑞斯,你那裡還有多餘的骨頭嗎?”

身為骷髏,帕派瑞斯的習慣就是收集骨頭,他在臥室裡也囤了好幾箱骨頭呢,鹿宗平把這些都買下來,然後發揮藝術天賦,把骨頭往帕派瑞斯贈送的“超級英雄套裝”上填充。

選用細長柔韌的花枝作為編織用的繩索。在露臍裝的下圍縫上一圈橈骨和尺骨,也就是小臂的兩根骨頭,有長有短的,主要是擋住腹部和後腰,就像兩塊三角簾子一樣。再用脊骨作為腿甲的主幹,一邊一條,貼在腿外沿,用彎曲的肋骨包裹大腿,為了方便活動,膝蓋處並不著甲。包裹小腿的脛甲用指骨為原材料,幾根指頭豎著串起來,圍上一圈即可。

披風的部分,點綴顱骨就行了,滿滿當當,把外表面鋪滿。

“這才像話嘛!”

蒼白的骨骼,翠綠多葉的枝條,簡潔的衣物,鹿宗平的黑髮披落在肩頭。男孩望著鏡子裡的自己,無比得酷帥。

一時間,充滿決心!

這身的裝扮倒是很有風味的,鹿宗平在書上看到過一些用遺骸裝飾的教堂、地窖的圖片,死亡是意味在大量的重複後變成一種乾淨的靜謐。帕派瑞斯的臥房裡有一面來自人類世界的海盜骷髏旗幟,他說,人類很可能是骷髏進化來的。骷髏當然是最容易聯想到死亡的東西。

鹿宗平看著鏡子裡被骨骼包裹的自己,躁動的情緒也慢慢平靜下來。

他問帕派瑞斯,“你會使用心靈法術是不是。”

“對啊,你不是領教過嗎?”

“那你是怎麼學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