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李樂偉的眼裡,我成了他不能得罪的人物,對我提出的訴求,他自然不敢拒絕。

於是李樂偉把他和李樂強的關係,以及李樂強過去和目前的狀況,詳詳細細的告訴了我。

按照李樂偉所說,他和李樂強都是贛省人,是一個村的同族兄弟,從小在一起長大,關係好的像親兄弟一樣。

在十多年之前,他們二十七八歲的年紀,一起離開家鄉來了金城發展。

至於他們為什麼會從南方來到金城,是因為他們認為這裡的人樸實敦厚,賺他們的錢應該會容易一點。

但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卻是殘酷而殘忍的。

在任何一個地方,想賺錢都沒有那麼容易!

李樂強和李樂偉身上帶著他們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幾十萬資金來金城做生意,結果不到半年時間,就賠的一乾二淨。

沒臉回老家的李樂偉只能在道上當了個小混混。

李樂強剛開始的時候和李樂偉是一起混的,但李樂強在混了一段時間之後,認為在道上混不會有什麼前途。

和李樂偉分開之後,李樂強擺過地攤,賣過早點,折騰了兩三年,但卻始終都沒有折騰出什麼成果來。

當時的李樂偉已經在道上混出了一點名堂,每次見到李樂強之時,他都會勸李樂強跟他一起混。

李樂強有段時間動搖過,想跟他一起混,但最終還是選擇了走正道。

大約在六年之前,李樂強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竟然被一個富家女看上了。

在和這個富家女結婚之後,李樂強的命運就此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說到這裡,李樂偉看著我道:“富強地產的老闆李強,就是阿強!”

“自從娶了那個女人之後,他就把名字改成了李強!”

“我去富強地產找過他好幾次,剛開始的時候,他還認我這個哥哥。”

“但這幾年富強地產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金城排名前三的地產公司,我這個同族的哥哥,在阿強的眼裡,就是一個不入流的混混。”

“所以這兩年來,每次我去找他,他從來都不會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