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飯點結束後,莫竹和馮特力倆人,沒像平時那樣,吃完員工餐各自找個地方趴著午睡一會兒來補充體力,因為妻子的到來都興奮著呢,各自帶著去海邊溜達了。

說起來,華餐廳就在風景秀麗的海邊風景區,但因為眾人的忙碌,還沒有在沙灘上這樣休閒的漫步過呢。

“嚯,好多比基尼美女呢,平時工作的時候沒少一飽眼福吧?”林韻涵調侃道。

看是肯定看到過的,不過距離這麼遠,也看不清什麼,人家也不會穿著比基尼來店裡吃飯啊。

“想啥呢?我們多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nmm,那你想看比基尼嘛?”

“不想!”想看是肯定想看的,那屬於本能,但莫竹的涵養,哦不,求生欲,讓他知道不能說想看。

說不想的同時,還能扯出個理由:“我們華夏是一個委婉的民族,這種太過直給的,我欣賞不來!”

林韻涵抓著他的手笑了笑,湊近問道:“那要是我穿呢?”

莫竹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回應道:“那就更不行了!我老婆的身材不給別人看!等會,你說這意思,不會是你要來海邊,買了比基尼吧?”

“我就知道你這個晉省醋王,不會讓我穿的,所以我也沒花那錢,不過徐姐買了!”

“切,老馮肯定也不給穿,男人都瞭解男人...”雙標的很呢,別人家的大家希望能穿多【少】穿多【少】,自己家的希望能穿【多少】穿【多少】!

漢字文化博大精深,同樣一句話,重音不一樣,意思就不一樣了。

林韻涵也是個傳統家庭的孩子,她的短褲、短裙最短的也只有剛剛露出膝蓋的那種情況,所以莫竹倒是沒有因為穿著跟她討論過這個問題。

這次算是第一次,比基尼?那哪行啊,跟穿著內衣有什麼區別,內衣內衣,就是在私密的內部空間才能穿的衣服,大庭廣眾之下,當然不給穿了。

莫竹預料的沒錯,當他們倆回到華餐廳的時候,就目睹了一場辯論比賽的進行,辯題是,女朋友/老婆在海邊想穿比基尼,男方應不應該允許?

馮特力持觀點不應該,辯手還有齊鳴這個同樣有家室的男人。

而徐娜持觀點應該,辯手還有不知道怎麼被她收買的梁晶瑩和葉笙笙。

女方的辯論陳詞表示,他們這樣穿是因為有身材可以炫耀,而且炫耀主體是其他的女孩,看到別的姑娘羨慕的眼神。

馮特力立刻站起來反對:“你這不是販賣身材焦慮嘛?你以為人人都像你一樣,有那麼強的意志力,堅持每天運動健身?結婚這麼多年還保持這麼好看?”

額,辯論歸辯論,怎麼還誇起來了,家庭弟位確實有點低啊。

這時候齊鳴表示:“你們的出發點,說顯身材是想讓別的姑娘羨慕,但沙灘上不只有姑娘啊,要是我老婆去參加一個全是女孩的閨蜜局聚會,我才不管她穿啥呢,但那有男的,肯定就盯著你看嘛,心裡還要歪歪一下。”

“那他又不會做什麼,我跟你說,就是因為有你這種觀點的人,很多男人犯了錯後,大眾會認為是女孩穿著的錯!”葉笙笙強烈反對道。

“笙笙,你這有點偷換概念的嫌疑了,我們也沒說他們要做什麼,歪歪一下,我這個當老公的,心情不爽,怎麼滴?”

馮特力打斷了葉笙笙的發言,咱討論的只是夫妻、男女朋友這種私人應不應該允許對方穿比基尼,而不是整個社會應不應該...這帽子就扣的太大了。

梁晶瑩回道:“可是,我覺得如果哈,你牽著穿著比基尼,身材特好的女朋友,那些男的肯定都特羨慕你啊,對吧?”

“晶瑩說得對!”徐娜琢磨著,這個觀點她都沒想到,老孃這麼穿是為了讓你收穫別人羨慕的眼光!

“得了吧,竹子那樣帥的可能還羨慕羨慕,我這樣的,他們肯定腹誹,這胖子真有錢!”馮特力瞥見了在門口看辯論的莫竹,立刻cue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