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吃人鬼(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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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隻妖怪,強大的妖怪。
為什麼其它妖怪不喜歡吃人我不清楚,我是一個喜歡吃人肉的妖怪,從人類身體上汲取的血肉能讓我更加精神,那些弱小無力的人類,只不過是強大的我的食物。
隨著時間的流逝,越來越多的人類已經不相信妖怪的存在,供奉神明的人越來越少,強大的除妖人也稀少了起來,即使有除妖人來驅逐我,那樣弱小的人類也會輕易的成為我的食物,強大的我享受著所有妖怪的敬畏,或者說恐懼,但是那些弱小的妖怪懂什麼。
妖怪就應該凌駕於人類之上!
獵捕人類實在是太簡單了,我只要幻化成英俊的男子,然後用一些暗示術,那些女人就會老老實實的被強大的我吃掉,從一開始,我就覺得女孩子的肉好吃了。
漸漸的,我的名聲越來越大,因為有吃人這個嗜好,總是會招來強大的除妖師,所以沒有妖怪敢和我呆在一起,不過我將來犯的除妖師都吃了,名氣反而更大,他們還給我起了一個稱呼:‘食人鬼’,說起來,作為一個稱號還算不錯了。
直到那一天,我尋找獵物的時候碰到的那個人類,本以為是普通的食物的人類。
夏目玲子
淡黃色長髮的女孩子,一個看起來人畜無害的女孩子。
在我為了吃她的時候,我變成了本來的面目,不過她並沒有像原來那些女孩子一樣震驚,似乎對妖怪習以為常了。
她知道我是‘食人鬼’之後,眼神變得很恐怖,我和她大戰了一場。
但是
被打敗了。
第一次遇到擁有那麼強大靈力的人類,和以往的除妖人都不一樣,我也想起來了我以前聽說過她,一個四處和妖怪挑戰的人類,還要求輸掉的妖怪將自己的名字交給她,那樣不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了嗎?那些白痴妖怪,完全忘記了自己身為妖怪的尊嚴。
雖然不知道請她過來的是人類還是看自己不順眼的妖怪,但是自己不希望被這個人類殺掉,也不希望將自己的名字交出去,所以自己用一個副作用很大的禁術逃跑了。
雖然那個女人似乎想要說什麼,但是那和我有什麼關係,只要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養好傷,那麼自己還是強大的妖怪,強大的妖怪是不需要限制的。
沒錯,那一戰之後我受傷了,並不是和人類一樣的皮外傷,是很重的傷勢,需要長時間的靜養才可以,說不定還會被夏目那個女人找到,所以自己只能尋找獵物,只有人類的血肉才能讓我的傷勢痊癒的更快。
等了很久,終於等了一個晴朗的天氣,這種天氣最適合狩獵了。
我變成了一個年輕帥氣的男生,尤其是眼睛的變化,變成了一個又大又清澈的眼睛,很多次實驗已經證明了,這樣的形象女孩子是很難抵抗的,隨便找到一個女孩子就可以了,我現在需要人類的血肉。
一想到人類的血肉,自己的喉嚨就又有些乾咳了呢。
我就像人類散步一樣的走在路上,眼睛四處打量四周,但是不幸運的是,走了半天都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獨自一個人的女孩子一個都沒有。
笨蛋,早就應該想到的,現在這個時間女孩子都去上學了,那麼叫做學校的地方,不知道我吃上一個學校的學生會造成怎樣的轟動呢,會有無數的除妖師圍攻我吧。
等一下
在我眼前的一個長椅上,坐著一個即使自己吃過無數漂亮少女還是為之驚歎的女孩子,可以說,我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