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下意識說:“我,就別去了吧……”

張豔立刻指著林姐:“看,她不敢去!她不敢去!大家評評理,她這明顯就是心虛了。”

張豔的女伴說:“就是的,就是的。她要是不心虛,為什麼不敢去公安局?”

高山月冷眼看著這一切,就在郝雲再次憋不住要說話的時候,高山月終於開口了。

“張女士,我這裡有證據,能證明到底是誰的過錯。你,希望我公開嗎?”

張豔眼中一閃而過心虛,但是想到葉謙對高山月的笑容,她還是一咬牙。

“有什麼不敢的?”

什麼證據?不就是人證嗎?

說到人證,她張豔也有啊。

怕啥?

這件事要是真的較真起來,輸的就是好再來火鍋店。

自己有的是時間,耗得起。

好再來卻是開門迎客做生意的,他們要口碑、要面子。

如果失去了好名聲,就離倒閉不遠了。

那時候,阿姨家的張記飯店就可以再次迎來高朋滿座!

高山月仍然問了一句:“張女士,我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真的希望我拿出證據來嗎?”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她希望這個張豔能夠迷途知返。

不過,張豔卻挑釁睥睨著高山月,義正言辭地說:“錯了就是錯了,不要試圖用其他的手段來掩蓋自己的錯誤。所以,不管你有什麼證據,都拿出來吧。我們要講理,要公平公正。大家說,對嗎?”

“是呀!錯了就是錯了,大膽承認錯誤,我們還會來店裡吃飯。”

“就是,別欺負人家一個小姑娘。”

高山月沒有生氣也沒有發火,再次確認:“張女士,如果你現在不要再堅持剛才的說法,我們也不會再追究你的責任。剛才郝店長說的給你們這單五折的事情仍然有效。張女士,你確認不用再考慮一下?”

張豔輕蔑地掃了高山月一眼。

什麼證據?都是子虛烏有。

這個女人手裡根本什麼都沒有。

她剛才不過是故作玄虛。

因此,張豔更加得意了:“我沒什麼需要考慮的,倒是你們應該好好反省一下。明明是你們的人做錯了事情,卻把所有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還拒不認錯。這樣子下來,誰還會相信你們?”

高山月暗道一聲惋惜,低頭對林紅說了幾句話。

林紅匆匆去了。

她給了張豔好幾次機會,可張豔很明顯非要將好再來搞臭。

既然這樣,那就你不仁我不義。

對張豔來說,證據擺出來後會給她名聲帶來不好的影響,對一個大學生來說實在太過殘忍。

可好再來呢?

難道就活該被人誤解?被人抹黑?

考上大學不容易,可她的好再來也不是大風吹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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