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四個人的幸福生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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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本就是不用刷卡的自由上下班,和楊曉薈再次相遇、確認了男女朋友的關係之後的這一兩天,他整個心思都在她的身上,已是很不願上班,每天都晚出早歸,找一切的時間陪著她,即使他已經沒有了車,但每天都要和楊曉薈一起坐地鐵送她上班,先到她的公司,然後自己才“姍姍來遲”去遠華,下午最遲三四點鐘就會到她公司門口等她下班。
雖是如此林玉還是很不願意上班,他覺得陪楊曉薈的時間還是太少,因此當他生病之後就請了三天假,當然那時他的病早就好了,但是他覺得不請病假就虧了,在心裡也給自己找理由:大病一場總要休息一下,恢復一下元氣。
林玉這幾天在遠華聽到了一些確切訊息:吳文廣因為被警方確認存在行賄政府官員的罪行,遠華集團董事會已經決定免去了他的董事長職務,董事長一職由原副董事長張文田擔任。
林玉也在網上查到了本市副市長沈榮華因職務犯罪已被移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林玉不可得知這兩件事之間的確切關聯,但是根據以前從韓婧哪裡聽到的他倆之間的關係,再加上兩人幾乎同時被抓的事實,他幾乎可以百分百確定,他倆一定是因為相同的案子被辦的。
其實這些訊息對林玉來說沒有什麼不可思議的,好像在他的心裡這都是預料之中的事情。不過受此影響下一件事情卻對他影響甚大,那就是他被檢察院限期搬離“太陽星辰二期”的原來住處,他不得不另尋其他住處。
要說到外面隨便租個房子不是什麼難事,無非就是錢多一點少一點、條件差一點好一點的區別,但是林玉把自己說成無家可歸,要流浪街頭了,只為博得楊曉薈的同情好讓她收留他。
他認為害羞的女孩都是善良的,因此他肯定楊曉薈定會因為同情、可憐他的處境而收留他。
當楊曉薈問起他為什麼會被限期搬離,林玉給的理由雖是實話,但也隱藏去了關鍵資訊,他說:房東是政府官員,因為受賄被立案偵查,房子屬於非法所得,現已被檢查機關查封。
楊曉薈雖然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還是相信了林玉的話,但是她還是有一點想不明白。
“那你的車子是怎麼回事,怎麼也被扣押了。”楊曉薈見林玉這兩天沒有開車想起他說車被檢察院扣押的事情問。
“這……這個是這樣的……”林玉覺得這事不能說實話,於是編造說:“檢察院把車也當成是房東的了,扣錯了。”
“錯了,已經還給你了?”楊曉薈感到驚訝問。
“嗯……嗯!”林玉硬著頭皮說。
“怎麼不見你開?”楊曉薈覺得事有蹊蹺問。
“其……其實那車不是我的。”林玉回答說。
“不是你的,那是誰的?”楊曉薈再問。
“是……是我租的,租期到了,已經還給租賃公司了。”林玉繼續編造理由說。
楊曉薈聽後若有所思點了點頭,就不再追問這件事情了。
林玉卻已被她問地心驚肉跳、汗毛直豎,見她點了頭,心裡驚呼總算是過了她這一關了。
“你是不是以為那輛法拉利是我自己的?”林玉心情稍微平復一下之後問。
“這是想當然的,見你好幾次都是開它,不可能想到是租的車。”楊曉薈回答。
“我哪裡能買得起那麼貴的車。”林玉說。
“之前我也懷疑過,你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以前又住是和張強他們合租,要不是幹了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要買得起車真的不容易的。”
楊曉薈對車幾乎一點不瞭解,她只說“能買的起車”沒說“法拉利”也沒說“這麼貴的車”,因為在她眼中“汽車都是差不多”她見林玉的法拉利不同尋常,也許貴一些,但是萬萬想不到要好幾百萬的。
“這下你知道了。”林玉神情失落說。
“知道什麼了?”楊曉薈感到莫名其妙問。
“那輛法拉利不是我的,你會不會和我分手?”這是林玉最害怕的事情,他一直想她會和他在一起是不是因為他開法拉利的原因,現在得知真相會不會因為失望棄他而去。
“你說話怎麼越來越沒邏輯,我是要和你這個人在一起,又不是和那個帶輪子的鐵皮盒子在一起?”楊曉薈笑意盈盈說。
“你說的是真心話?”林玉問。
“那還能有假!”楊曉薈回答。
林玉得到楊曉薈這個回答自是喜不自勝,也十分肯定自己沒有愛錯人,不僅一掃心中的擔心,而且還認定楊曉薈品格高尚,有著正確的“三觀”。
林玉一直認為長得好看的女人的“三觀”都很有問題,要麼愛慕虛榮,要麼刁蠻任性,像楊曉薈這樣“五官”和“三觀”都好的絕對是少之又少的。
他為此非常慶幸,有一種撿到寶的感覺。
高興歸高興,但是他請求她收留的事情卻非常不順利。
“這裡三房間三個人已經住滿了,哪裡還有地方給你住?”楊曉薈態度決絕說。
“一個房間不一定只住一個人,也可以住兩……兩個人。”林玉怯懦說。
“你的意思是要和他們一起……”
“我是想和你一……一起住。”林玉大著膽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