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外界反應如何,【超群集團】都在按部就班做著自己的事情。

因為【超群集團】的網際網路業務不斷擴大,原來在貴省建立的【資料中心】已經不夠使用。

而且吳思源以後要推出的一些黑科技專案,對算力的需求更是大到無邊。

所以他幾乎不用思考,一口氣批了十五個【超級資料中心】建設專案,預計全部建成之後,將會新增近千萬臺伺服器,預計投資700億元。

這個訊息傳出來後,國內市場的相關企業又是一波連漲,尤其是跟【超群集團】有過合作的企業。

像【資料中心】需要到的製冷裝置,大概一座【資料中心】需要的製冷裝置,就要花四五億,甚至更高,十五座【資料中心】,就需要六七十億的製冷裝置。

這對於一些國產空調廠家是大大的利好。

雖然【超群集團】很少對外公佈過合作伙伴的選取標準,但是這些年來,從【超群集團】的行跡來判斷,【超群集團】是一個比較樂意且儘可能使用國產產品的公司。

而一個公司的某些風評也會影響到【超群集團】。

比如【超群集團】從來就不使用某想的電腦,哪怕人家總裁親自上門,說願意給予【超群集團】外國公司同等價格的優惠政策,承諾用國內的錢來補貼【超群集團】,但人家就是不用你某想的電腦,更在公司範圍內禁止某想的產品,就算是員工私人購買某想的電腦產品,但都不允許用來辦公或者帶到公司區域,一經發現,員工和直屬領導都要受到批評,警告,乃至罰款作為處罰,而且有可能會影響之後的晉升,不管是有心還是無意。

當然,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是批評和警告為主,除非是屢次強調不改的員工,才會進行處罰。

一些被罰款的員工不服,向勞動局提出仲裁。

【超群集團】的反應也很乾脆,接受仲裁處罰,按照勞動合同賠償標準,一般是【n+1】,辭退仲裁員工,並且列入企業黑名單,不允許入職【超群集團】旗下的所有公司。

反正【超群集團】的態度就在這裡,你用某想的產品,是你的自由,我對你做出處罰,嚴格來說,是不合法的,所以你提勞動仲裁,該有的懲罰我會認,但同樣的,辭退你也是企業的自由,只要賠償到位。

其實【超群集團】這種管理還算是好的,大體上還是很人性化的,有很多大公司,有更多噁心人的規定。

所以【超群集團】在內部整頓過幾次,甚至連某個分公司一把手老總都拉出來批評檢討之後,這種行為在公司內部,就幾乎見不到了。

在【超群集團】內部,另一個能享受到這個政策的公司,則是某滴了。

【超群集團】內部規定,某滴的發票,不允許用來報銷。

這也是明文規定的,而且會經常提醒加班員工的。

久而久之,【超群集團】內部的員工,也就慢慢遠離了這兩個企業。

就算是生活中,也儘量避免購買某想的產品或者使用某滴的打車服務。

【超群集團】在國內的體量是很恐怖的,而且有不少是員工密集型企業,如養殖,快消,農業,環衛。再加上其他業務,其在全國的僱工數量都已經超過五十萬,往百萬數量奔去。

這在民企當中幾乎是首屈一指了。

光每個月的工資,就支出百多億元,這還不算年終獎,季度獎這些獎金。

平均每月用人成本要兩三萬,一年就是二三十萬元。

這個資料當然無法跟【企鵝】和【華威】這樣的高科技,網際網路企業相比。

【企鵝】人均年薪84萬元,【華威】人均年薪70萬元。

比【超群集團】的人均年薪要高出兩三倍。

但是,【超群集團】六七十萬的僱工,【企鵝】的十一萬僱工,【華威】的十九萬僱工加起來的兩倍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