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這……”

“怎麼可能!”

“譚家的米鋪…怎麼可能會是你的!”

看著許臨手上那張店契,胡萬臉色大變,踉蹌後退幾步,不可置通道。

“店契既然在他手上,那這事應該不會有假。”

“但…米鋪是怎麼落到他手上的?”

“買的?譚家人怎麼可能賣!”

胡萬腦袋一片空白,被許臨這一手給驚住了。

他是萬萬沒想到,事情都發展到這種地步了,許臨竟然還有這一手……

米鋪究竟是怎麼落到許臨手上的呢?

這事兒,還得回到不久前。

當時,許臨去當鋪當了自己從現代帶來的銀表後。

拿著那兩百多塊大洋找到了事發的米鋪,把掌櫃叫出來,錢袋子往桌上一拍:“你這店,我買了,數一數要多少錢吧。”

掌櫃的是譚家嫡系,譚慶就是他叔叔。

對於這個把自己叔叔害成這樣的罪魁禍首,自然是沒什麼好臉色的,也不可能把米鋪賣給他,一揮衣袖就要趕人。

可許臨怎麼可能就這麼善罷甘休?

兩三拳打翻幾個趕人的夥計,掏出手槍往桌上一拍,擺在錢袋旁邊:“今天,你只有兩個選擇。”

“一,選錢。”

“二,選槍。”

“你要是選錢,就把店賣給我了事。”

“你要是選槍,我也不欺負你,知道洋人有種叫槍手對決的東西嗎?”

“咱們籤生死狀,你拿一把槍,我拿一把槍,誰先打死誰,誰贏,並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許臨這話,是赤裸裸的威脅啊。

說的好聽,給了兩個選擇。

但實際上,就是一個生,一個死。

他既然有自信說比槍,那多半是用槍的水平很高,自己肯定是比不過他的。

什麼也不選?

呵呵,雖然可能名頭不太好,但他想要我強行簽下生死狀很難嗎?

所以,想要活命,我只有把米鋪賣給他這一個選擇!

店鋪再怎麼重要,也不可能會比命重要。

再說了,他是來買的,雖說是強買,卻也是給錢的,不是搶,我也不虧。

一番利弊分析下來,掌櫃最終還是妥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