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錢真人(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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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慶與張氏的通堅事實就擺在這裡。”
“證據確鑿,情節嚴重!”
“判譚氏族長,譚慶重打八十大板!”
“張大膽之妻張氏浸豬籠,以示懲罰!”
“散!”
“砰——!”
“謝青天大老爺!”
“不準跪!”
&n沒了,現在,你們除了跪天跪地跪父母,誰也不用跪!”
譚慶這次算是倒黴催的,被許臨抓了個正著,這通堅罪,基本上就是坐實了,完全沒有翻盤的機會,很輕鬆就被定了罪。
張牧之其實是想直接判死譚慶的。
這樣,對於他們扳倒黃四郎這件事,就少了一個障礙。
但他清楚,不管怎麼樣,他都不能讓譚慶死,至少,現在不能。
民國時期受封建思想的影響,在重男輕女方面是非常嚴重的。
通堅罪對於女性來說,基本上就是個死。
但是對於男性,卻要寬容許多。
張牧之可以用各種方式來懲罰譚慶,但就是不能讓他死。
因為,他罪不至死。
如果硬要他死,反而會落人口實,得不償失。
不過,這整整八十大板下去,其實也不差,雖說不至於讓譚慶死,但估計也是要半身不遂了…
…………
“小六子,確定前面就是那個茅山道士的住處嗎?”
“確定,不會有錯的,這傢伙在鵝城名氣不小,很多人都認識他。”
“嗯,那好,你們在外面等著,我先進去看看。”
把譚慶和張氏這對堅夫贏婦送到張牧之手上後,許臨並沒有留在縣衙看他們的審判結果。
他準備去把那個受人委託要害張大膽的茅山道士逮住,看能不能從他身上得到些什麼有用的東西。
他知道這個茅山道士應該會很多道術,很難對付。
但是,他並不怎麼害怕。
因為就像是殭屍片中的九叔一樣,現在這種末法時代,修士根本修不到什麼高境界。
低等級的修士,一般都只有暗地施法害人的能力,要是正面對上了槍,還是不得不認慫的。
只要自己把槍頂在他腦袋上,茅山道士又能做什麼呢?
槍,才是現在這個時代真正的實力象徵!
“嘀,恭喜主人救下張大膽一命,併成功抓獲通堅的譚慶和張氏,使兩人受到應有的懲罰,獲得1000功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