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陽閉了嘴,身子倚在門框,看著那一對活寶吵架,彷彿只要吵贏了,這房子會歸了他們所有。

男人說:房子歸我,車子和存款歸你。

女人說:車子在哪裡?存款在哪裡?你找出來我看看?若找不出來,別跟我提這種廢話。

男人說:你想要什麼去找什麼,憑啥讓我找?我今兒撂下話,這房子我要了,你別跟我爭。

女人冷哼:爭了又如何?我要爭,這是我女兒的東西,我生的女兒,她的東西我不能爭?

男人又說:咱們國的國情是這樣的,房子得留給男人,你一個賠錢貨,爭什麼爭?

女人冷笑:房子留給男人這一說,確實有,但那是留給兒子,你是她兒子嗎?說我賠錢貨,我賠你家錢了?

男人氣得不行,指著女人的鼻子罵道:“你這傻X,會不會說話?”

在二人爭鬧不休之時,於曼娜報了警,她只有兩個小時的時間,而現在,已經過去了四十分鐘。

她可不想在剩下的時間裡,一直只看到他們在吵架,而她什麼也做不了。

警察在十分鐘後到來,花了十分鐘將這些人驅離,她用一個小時的時間,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來做什麼?不會只是來看熱鬧的吧!”

於曼娜搖頭:“自然不是來看熱鬧的,我是來看你的。”

林陽沒打算讓她進去,只站在門口,看著眼前眼睛微腫的於曼娜,“你哭過了?為了什麼?”他才不信於曼娜會為了白芷的事哭,絕對不可能。

“直說吧,有什麼事,?”林陽目光淡淡的看著於曼娜。

於曼娜苦笑:“不請我進去嗎?”

林陽搖頭:“白芷的屋子,一定不喜歡留你的香粉味,你有什麼話要說快說吧,趁著現在我還有最後一點耐心。”

於曼娜忙道:“你別這樣,你先聽我說。”她狠狠嚥下一口口水。

見林陽沒作聲,也沒有趕他走,她這才大起了膽子,又往前湊了一步,微仰著頭,看著那張令她魂牽夢縈的俊臉,嬌聲道:“林陽,我是真的有很要緊的事要跟你說,咱們進去說吧。”

林陽穿著薄薄的家居服,連只口袋都沒有,那些資料,怎麼可能會放在衣服的口袋裡。

東西既然在裡邊,她若不進去,如何拿到手?

可是林陽似乎並沒有要請她進去的打算,連一句客氣話都沒有,直接讓她趕緊說,說完滾蛋。

於曼娜咬了咬牙,一把推開林陽,衝進了屋裡。

屋裡很整齊,像白芷住在這裡時一樣,和她曾經來時看到過的模樣一樣。

“林陽,我記得你在滙豐路還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你為何住到那裡去?那裡離單位更近一些。”

林陽輕哼:“我要住在哪裡,跟你有什麼關係?還需要向你彙報和得到你的同意嗎?”林陽想拉她出去,可又不想碰她,只能忍著嫌惡,等她自己走。

“看完了嗎?看完走吧,這裡不歡迎你。”林陽逐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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