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總人還沒走出會議室,明竹心的手機叮咚輕響。

“王總,不好意思……”

明竹心把手機螢幕亮在了王總面前,“我家大佬說了,不換!”

螢幕上,是明竹心幾分鐘前發給那個天坑作者的話,表明了遠遊合作的誠意,和希望能更換代言人的請求。

大佬的回覆乾脆利落:拒絕!

王總的臉唰的就黑了。

御劍這個漫畫,兩年前公司就盯上了,要不是作者坑品不好,他們早就跟漫畫屋籤合同改編遊戲了。

兩年裡,聽說不少遊戲公司鎩羽而歸,都沒拿下御劍的改編權。

及至這一次,天坑大佬開始填坑。

聞風而來的遊戲公司就像是大海里聞到了血腥味的鯊魚,一波又一波的衝了上來,到最後,遠遊憑藉這些年出色的開發和改編經驗成功拿下了合同。

沒想到,卡在了代言人這個環節。

“明總,我也就跟您實話實說了。”

兩人再度坐回會議桌前,王總沉聲道:“看好這個遊戲的不止是我們遊戲公司,還有好些娛樂圈的工作室。”

“我這兒,光代言意向書都收到了好幾份。”

明竹心秒懂。

有比葉晚更有實力、作品更多、風險值還低的明星看上了御劍的廣告代言。

而遠遊,心動了。

與其葉晚代言,說不定哪一天從雲端掉入塵埃,連累的御劍這個遊戲化為灰燼。

倒不如找個穩妥的明星代言,大家雙贏。

“王總,對此,我也很遺憾……”

明竹心攤手,“漫畫屋能走到今天,就是因為我們給了作者最大最優的權益,而作者也給與了我們信任度,雙方互相理解支援的結果。交給誰改編,當然是我做主,但是與此同時,我要尊重作者的個人意願。”

“遠遊當初提供了十多個代言人,可大佬連個多餘選項都沒給,直接圈中了葉晚。無論是因為葉晚熱度夠高,還是其他什麼原因。這是他的決定,我願意接受!”

明竹心將方才推到王總面前的合同又收了回來,“遠遊願意接受,那麼我們就順利簽約,按部就班的繼續操作。如果遠遊不願意,那麼……我們只能再等等看,以後有機會再合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