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格雷福斯給的紙牌,崔斯特就可以輕易傳送到碼頭上。

那裡不僅離海岸很近,而且人群密集,很容易混進去。

不用一個小時他就能徹底離開這個破島,再沒人能找到他。

這不就是他一直想要的嗎?

是的沒錯。

他是救了你,但他本就應該這麼做!

如果不是他糾纏不休,兩個人現在都過得好好的!

該死!這難道不是他自找的嗎?

而且那個老混一蛋已經告訴你了!讓你滾的越遠越好!

崔斯特的腦子亂成了一鍋粥。

理智告訴他應該離開這裡,

然而崔斯特滿腦子想的都是離開前格雷福斯那張平淡如水的臉。

他這輩子都沒想到這樣的表情會出現在一個蠢蛋的臉上。

這一次那個老混蛋是真的認命了,“命運”都弄丟了,他還拿什麼去反抗?

崔斯特終於深吸了一口氣,眼神漸漸的堅定了下來。

“我不能拋下他,十年前那是最後一次,我必須去救他,或者……”

他低聲自語道,似乎是在勸說自己。

……

“格雷福斯,對吧?聽說你很抗揍,還很講黑道義氣。而我一直都很看得起這樣的人。”普朗克走近格雷福斯,看著他說:“但是,你不該蠢到來我的地盤撒野。”

“而且,如果你腦子再大那麼一小寸,本來是有機會給我幹活兒的。可現在不可能了。”

他站起來背過身去。

“我不是個不講理的人,也並不會強迫別人在我面前卑躬屈膝。我想要的,不過就是那麼一點微不足道的尊重而已。可你們倆,卻敢騎在我的脖子上拉屎。不可原諒。”

他的手下聽到這話,開始圍上前來,就像是一群飢腸轆轆的鬣狗終於等到了飽餐的機會。

格雷福斯嗤笑一聲:“是啊,而且其中一個拉屎的人已經跑了。這可真是太可惜了”

普朗克的目光森冷的看著他:“跑不了一世的,只要他敢再回來,我保證他會下去陪你的。”

格雷福斯冷笑一聲,不再說話。

那傢伙不可能再回來了。

普朗克對一個船員點點頭,那小子跑到一邊,敲響了船上的鐘。

不一會兒,城裡的十幾口鐘依次應聲響起。

醉漢、水手、商販……許多人被騷動吸引,湧到大街上。

這是要殺雞給猴看呢。

“全城人都在看著你呢,是時候了。”他大聲地命令手下:“把死神之女帶上來!”

船上一陣歡呼,嘍囉們跺得甲板隆隆作響。一門年代久遠的火炮被推出來。

“曾經,死神之女在我的手中勝績累累。”普朗克臉上滿是自豪,“我一直都希望能給她辦個風光的葬禮。”